第一章基督信仰成為崩潰中的羅馬帝國的國教
被羅馬帝國迫害的基督信仰迅速在帝國底層擴散,終成為國教。從被迫害突然變成被尊崇,引發出信徒心理、教義演繹和教會組織的危機。教會初期,奧古斯丁建立基督信仰的道統,支配西方文明迄今。
應64年的事吧。仲夏7月18日的晚上,羅馬城失火。尼祿(Nero)皇帝瘋了,羅馬在燒,他在弄琴。燒了七夜,羅馬城變廢墟,總得有人要負責任,基督徒遭殃了。
帝國邊陲的猶太省(Judea)是猶太人的聚居之地。在龐大帝國千萬子民中,隻有他們崇拜“唯一真神”,拒絕參與羅馬眾神的祭奠,包括對皇帝的效忠祭奠。猶太人很刁頑,多次拒抗帝國的壓力。他們既自驕也封閉,認為自己是真神的“選民”(chosenPeople),等待真神的救贖,既不往外傳教,也不接納外人人教,更不與外族通婚。雖然帝國對他們的效忠存疑,但因其地遠人少,也隻算是癬疥之患。
三十多年前出了變化。有一個叫耶穌的猶太人,自稱是真神的兒子、拯救世人的“基督”(christ,也稱彌賽亞[Messiah],是救贖者的意思),吸引了不少追隨者。猶太的長老和經師們認為這是大逆不道,妖言惑眾,征得羅馬總督的默許後,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並嚴禁其門徒宣揚他的教義。還在猶太省到處搜捕,並讓各地的猶太人舉報,務求肅清這些離經背道的“基督之徒”。在族人的排斥之下,這些基督徒決定向外邦人傳教。
猶太人對真神崇拜,出於敬和畏,他們有“創世記”的故事。神做了“人”,一男一女,分別叫亞當、夏娃。神本想他們快快樂樂地住在伊甸園,開枝散葉,與神為伴。但人既好奇,也不安分,偏要嘗嘗神說不能喫的禁果,犯了“不聽命”之罪,即“原罪”(originalsin)。非但他倆被趕出了伊甸園,受生老病死之苦、七情六欲之困,他們的子孫,也就是所有的世人,都背上了這“原罪”,都要受這些苦困。但是神也慈悲,答應將來會有救贖的一天。這個救贖者會是神的兒子,他會出生於神的“選民”之中。
猶太族被挑作選民,不是因為他們特別精英。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是個普通的小族長。神挑選了他,是為了顯示神的威德可使頑石開花,為了啟示世人神的意旨是不可用人的尺度去推測的,他可以把一個寂寂無名的小民族提升為他的選民。神的唯一要求是猶太人對他絕對信賴。亞伯拉罕被選中後,帶了他的族人,到處流徙,途中多少危難困境,都是經神的眷顧而安然度過,最終在猶太地區落根。幾百年來雖內憂外患,卻是依賴神的指示去應付。但猶太民族也是個頑固刁蠻的民族,屢次背叛神、試探神,神對他們總是原諒多於處罰。因此,他們對神是既敬且畏。敬,是因為這個全能的、唯一的真神選了他們做救贖的工具;畏,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屢犯不改,罪該萬死,靠真神慈悲纔得超生。因此,他們立了一套巨細無遺的法典,謹慎遵守,以免神怒。為此,猶太人也被稱為“法的民族”(PeopleoftheLaW)。這是猶太教(古教)的故事,記載於舊約聖經。
接下來是基督徒的故事,記載在新約聖經中。亞伯拉罕被選中後,過了千多年,神的救贖終於來了。神的兒子降生為人,取名耶穌。他犧牲自己,代人類贖了原祖父母的罪。從此,人再次回到神的懷抱。耶穌傳道三年,歸納出的隻有兩條:愛神和愛人。愛神,因為神愛你;愛人,因為神愛人,所以你要愛神之所愛。這個以愛為本的基督道德,跟以畏為本的猶太法規發生衝突。猶太人有613條守則,嚴格規定了人的起居作息和與外邦人的關繫,作用是把神的誡命法律化,兢兢業業地謹守著,以免神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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