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業銀行概述
商業銀行(commercialbank)是現代經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金融中介組織,也是一國金融體繫中數量最多、分布和業務最廣的金融企業,它的存在和發展對一國國民經濟的過去、現在、將來影響重大。
第一節商業銀行的概念和性質
一、商業銀行的概念
商業銀行不僅僅是為商業流通服務的銀行,它作為舊式金融機構發展演變的產物,起初並沒有商業的冠名和性質定義,而是按照其業務分工範圍分別稱為儲蓄銀行、投資銀行、清算銀行、外貿銀行等。最早出現商業銀行稱呼的國家是英國。英國是現代銀行制度的發源地,出於與經營長期信貸業務的投資銀行相區分和區別管理的需要,英國金融管理當局便將眾多專業經營吸收企業短期閑散流動資金,發放企業短期周轉性、自償性貸款為主的同類型銀行統稱為商業銀行。此後商業銀行一詞不斷被廣義化,而原先的一些專業銀行又出現了向全能銀行發展的趨勢,於是商業銀行(狹義)概念經常被混淆,以至於後來許多國家都不得不專門立法進行規範。
我國《商業銀行法》第2條所指的商業銀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清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從以上的法律定義看,目前我國所有銀行中除作為中央銀行的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等一批政策性銀行外,其他都屬於商業銀行範疇,國有獨資銀行、股份制銀行和大量的城市商業銀行及農村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