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為了更好地宣傳物權法,使社會各界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保證物權法的順利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說明、立法理由及相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逐條作了說明,並附上立法理由和相關規定,便於準確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
2015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0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及與物權法相關的新增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進行了修訂。
參加本書撰寫工作的有:姚紅、賈東明、楊明侖、扈紀華、何山、陳佳林、杜濤、段京連、李文閣、王瑞娣、郝作成、石宏、李倩、水淼、莊曉泳、孫娜娜、嚴鼕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