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救助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中實現“所有人正義”的重要一環,也是衡量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以及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自20世紀50年代起各國先後興起了“被害人再發現運動”,至20世紀80年代蔚然形成了保護被害人的世界性潮流。我國相關理論研究和制度實踐起步較晚,但卻在近十餘年來發展迅猛,成果豐碩。然而,囿於種種原因,理論對實踐依然缺乏繫統提煉和有效呼應。《社會救助視野下的犯罪被害人救助實證研究》主要采用實證研究的方法,強調“經驗觀察先於規範建構”,以期理論能夠積*體現並回應實踐,一方面,對法制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犯罪被害人制度立法與實踐加以歸納,另一方面,對我國三十餘年刑事司法數據、上萬份刑事判決書、千餘份公眾調查問卷等信息加以分析,在兼顧各國普遍共識與我國本土經驗的基礎上,分別就被害人國家補償、被害人司法權益保護、被害人援助以及犯罪被害人救助制度與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等四個方面,提供既適宜國情,又切合國際趨勢的制度立法的建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