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精怪——猴子、豬和大鯰魚,跟著一個白白淨淨、哭哭啼啼的和尚去拯救人類。他們走很長的路,遇上各種各樣其他的精怪,獅子、老虎、大像、蜘蛛、鯉魚以及老鼠等等,然後打架,一關一關打過去。其實他們誰也拯救不了,但是路上還是很熱鬧的。這跟打遊戲一樣,打的時候非常緊張十分有趣,打完了啥事也沒有。所以魯迅說《西遊記》乃是一種遊戲的小說。
但是也有人不贊成這麼看。歷來都有人認為《西遊記》實包含了深刻的喻意,比較集中的,就是肖能在《復旦小文庫:世道人心說《西遊》》裡提及的那層意思:孫悟空從胡作非為到修成正果,可以理解為一個人克服狂蕩的心念而回復清靜本心、徹悟世界之空性的過程。而對各種具體情節的像征意義的詮釋則是各有妙論,五花八門。有位南懷瑾老先生對《西遊記》說過很多話,他認為《西遊記》“是一本道書,許多修行道理都藏在故事裡”。南先生所說有兩句我印像頗深。一句說“須菩提同我一樣,不準任何人在外面說是我的學生”,這個是南先生暗暗評價自己,跟小說關繫不大;一句說孫悟空那根金箍棒“又軟又硬,可大可小”,“就是男人那個東西”,對不對不知道,總之蠻有想像力。
說《西遊記》是遊戲小說應該不錯,這個不需要很多分析,讀起來令人歡喜發笑的地方都是這種遊戲特性的發揮;說《西遊記》有哲理性的像征喻意也不錯,因為作者唯恐人不知,在小說文字中再三作出明確的提示。譬如孫悟空師父菩提祖師的道場,是在“靈臺方寸山斜月三星洞”,靈臺是心方寸是心斜月三星還是個“心”字!重要的事情真的要說三遍哦。二者矛盾嗎?倒也並不;也許可以說,在《西遊記》裡,遊戲也是哲理,哲理也是遊戲。
我在大學裡講文學史課,把《西遊記》稱為“大小說”。這不是說它規模有多大,而是說它有非常廣大的闡釋和演繹空間。這種空間如何得來的呢?就是因為作者從來不用固執和單一的立場來看待事物,他的態度機智多變而詼諧有趣,許多在一般人看來是對立而難以相容的因素在《西遊記》裡輕松愉快地並存著。你看《西遊記》天上地下、佛祖妖魔很神奇是吧,可是不拘什麼角色弄不準一開口就是市井或鄉間的俗腔;妖精很可怕嗎?談起戀愛纏綿得很!豬八戒很蠢?隻不過詩寫得差一點,好多話說出來真叫機趣橫生。你如果想用固執的理論去讀解《西遊記》,很容易上當的。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曾有一種流行的觀點,就是認為孫悟空的形像是“農民起義”的像征。你看他闖龍官、擾地府、鬧天庭,叫嚷“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差不多是一個革命英雄了。可是他造反失敗,並沒有高呼口號壯烈犧牲,而是樂不顛地撅著個猴屁股跟隨唐僧上西天取經去了,路上遇到麻煩,不是拜佛便是求神,完全和從前的敵人站在了一起。你難道非要說他“背叛革命”纔覺得過癮嗎?
因為這個緣故,讀《西遊記》令人非常快樂,並且深知思想解放之美妙。我看迪斯尼的動畫片,不禁長嘆:這些玩意兒怎麼能跟《西遊記》比?隨便拎起個小妖翻新出奇,也能演出一臺遠勝過它們的好戲。也是因為這個緣故,《西遊記》永遠也說不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經驗、藝術趣味、人生態度,抓一把跟《西遊記》一炒,味道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