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超越政治體制的協商民主決策——協商民主:掌握民意與正確決策 詹姆斯·S.費什金
序二 打開政治演進的技術通道 景躍進
序三 “兵家之操典,化學之公式”:中國基層民主的技術操作 陳明明
引言 給民主參與一點時間和空間
一 方法與程序:可操作化的民主
1.溝通和知情的“協商懇談”
2.多數公共事項可以協商
人群可以平等參與
4.方法程序簡便容易操作
二 “協商民意測驗”:可操作化的方法
1.隨機抽樣:機會平等的參與者
2.項目說明:盡可能地使信息對稱
3.前後問卷:科學量化民意
4.小組討論:有主持的懇談
5.大會提問:決策者與民眾互動
6.結果公布:反饋參與者
三 復式協商民主決策:適應中國結構的程序設計
1.超越隨機抽樣:復式選擇的參與者
2.決策信息的充分流通:實現知情決策
3.前中後三測:科學量化民意
4.小組討論:合適的主持人非常重要
5.大會協商:所有參與者互動
6.結果公布:參與者
7.績效審查:實現長期利益的持續決策
8.議題選擇:政治與技術的結合
9.輔助手段:結構內替代與深度訪談的修正
10.信度與效度的結合:方法的可復制性
四 操作領域:復式協商民主決策的空間
1.社區自治事項決策
2.人大表決事項
3.政協議案收集
4.政府公共決策
5.社會組織(企業)協商
6.黨內民主決策
7.社會重大規劃事項
8.公民教育
五 參與方法比較:協商化
1.群眾座談會
2.市民(村民)論壇
3.“四會”制度
4.社區網絡論壇
5.民情溝通日
6.開放空間討論
7.“願(遠)景”工作坊
8.羅伯特議事規則
9.公民陪審團
10.一次性民意調查
六 充分懇談:做一個知情決策
附錄 程序文本參考資料與知識補充
附錄一 上海市浦東新區浦興路街道“居民自治金”協商民意測驗
附錄二 上海市閔行區古美路街道協商民主操作資料
附錄三 上海市閔行區古美路街道“開放式黨建”協商民意測驗
附錄四 中國基層整體性協商民主實踐——當下中國基層協商民主的制度特征、實踐結構和問題聚焦
附錄五 “鹽津模式”與“溫嶺模式”的公共參與程序比較分析——基於參與式預算決策的分析
附錄六 中共中央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