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作為項目管理協會(PMI)的標準和指南,本指南是通過相關人員的自願參與和共同協商而開發的。其開發過程彙集了一批志願者,並廣泛收集了對本指南內容感興趣的人士的觀點。PMI管理該開發過程並制定規則以促進協商的公平性,但並沒有直接參與寫作,也沒有獨立測試、評估或核實本指南所含任何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或本指南所含任何判斷的有效性。
因本指南或對本指南的應用或依賴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財產或其他損失,PMI不承擔任何責任,無論是特殊、間接、因果還是補償性的責任。PMI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證或者擔保本指南所含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也不保證本指南所含信息能滿足你的特殊目的和需要。PMI不為任何使用本標準或指南的制造商或供應商的產品或服務提供擔保。
PMI出版和發行本指南,既不代表向任何個人或團體提供專業或其他服務,也不為任何個人或團體履行對他人的任何義務。在處理任何具體情況時,本指南的使用者都應依據自身的獨立判斷,或在必要時向資深專業人士尋求建議。與本指南議題相關的信息或標準亦可從其他途徑獲得。讀者可以從這些途徑獲取本指南未包含的觀點和信息。
PMI無權也不會監督或強迫他人遵循指南的內容,不會為安全或者健康原因對產品、設計或者安裝進行認證、測試或檢查。本指南中關於符合健康或安全要求的任何證明或者聲明,都不是PMI做出的,而應由認證者或者聲明者承擔全部責任。
前言
項目組合、項目集和項目通過效益實現管理(Benefits Realization Management,BRM)交付價值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969年為美國國際開發署開發的邏輯框架方法(Logical Framework Approach,LFA), LFA是一種主要用於設計、監督和評估國際開發項目的方法論。在私營企業中,BRM大約30年前出現在信息技術行業,當時這項技術的發展使得對計劃效益的投資取得成果變得更為重要。事實證明,BRM的實踐對效益來自項目組合、項目集和項目的輸出的其他各行各業都是有用的。盡管BRM作為一門學科尚未達成廣泛共識,但它仍在不斷發展並被認為是一種有用的管理方法。
這種演變的重要驅動因素在於:
? 業務增長聚焦於適應快速變化的能力。
? 新的和不斷發展的效益管理方法以交付能產生價值的計劃成果和效益。
? 需要長期盡可能有效率且有效果地將項目組合、項目集和項目的輸出與結果、效益和價值聯繫起來。
基於這些考慮,本書為從業者提供了有效參與BRM的當前BRM概念和方法的集合。它為使用項目組合、項目集和項目的組織的BRM實踐提供指導,旨在支持和補充PMI的基礎標準,以幫助驅動成功的商業成果。
這本新的實踐指南提供了:
? 由經驗豐富的BRM從業者定義和解釋的長期存在的及最近發展的概念和實踐的多樣化的集合。
? 關於如何使用這些概念和實踐來提高BRM效率的通用指導。
注:《PMBOK?指南》(第6版)中將術語benefit譯為“效益”,但業界也有稱為“收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