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聘入職
1.招聘員工要避免就業歧視(吳崇嶽)
2.員工應聘資料虛假的法律後果及其防範(史宏斌)
3.人職登記表的重要作用(賴初帆)
4.錄用通知書,你真的會用嗎(黃保玲)
5.用人單位可以暫扣勞動者的證件或財物作為履行勞動合同的擔保嗎(張愛文、謝曉林)
6.用人單位如何正確履行告知義務(吳崇嶽)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7.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趙繼明)
8.未及時、恰當續簽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曾興風)
9.人職登記表可以當勞動合同使用嗎(肖金)
10.請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王方強、郭南海)
11.能否與員工先簽訂試用合同再簽訂勞動合同(盧宏盛)
12.企業籌備期間是否需要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吳讓煒、錢曾億)
13.員工不肯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怎麼辦(吳讓煒、錢曾億)
14.你們的勞動合同真的是由勞動者親筆簽訂的嗎(盧宏盛)
15.補簽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黃保玲)
16.試用期約定不當的法律風險(藍國)
17.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嗎(肖金)
18.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後又被安排到關聯企業工作,關聯企業需要與員
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羅金良)
第三章 l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9.用人單位隨意調崗有什麼風險(郭敏珊)
20.員工不同意調崗,能否解雇(黃彥斌)
21.企業變相調崗降薪逼迫員工辭職,會導致經濟補償嗎(陳秋霞)
22.變更員工工作地點是否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姚蘇明)
23.員工被查出有職業禁忌證,公司能否同時對其調崗降薪(姚蘇明)
24.非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的實務操作要點(殷梅艷)
25.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發生變更後,原勞動合同還能繼續履行嗎(孫守昌)
26.員工調崗調薪後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吳崇嶽)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27.員工被治安拘留,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嗎(趙繼明)
28.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徐小安)
29.以末位淘汰制解雇員工合法嗎(姚蘇明)
30.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黃保玲)
31.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史宏斌)
32.用人單位隨意找理由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解雇嗎(陳秋霞)
33.勞動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嗎(徐小安)
3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繫,是否可以解雇(孫守昌)
35.員工冒用他人身份證入職,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羅金良)
36.員工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用人單位該怎麼辦(徐小安)
37.如何合法解除曠工員工的勞動關繫(殷梅艷)
38.員工長期病休怎麼辦(孫守昌)
39.員工工作能力不足可以解雇嗎(羅金良)
40.如何準確運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條款解除勞動合同(姚蘇明)
41.用人單位因經營不善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郭敏珊)
42.用人單位解雇“三期”內女職工的法律風險(郭敏珊)
43.這些特殊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可以解雇嗎(孫守昌)
44.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而不出具解除或終止證明的風險(史宏斌)
45.員工不辭而別是否等於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是否可以要求員工賠償(黃彥斌)
46.用人單位能否以每年預付經濟補償金的方式買斷工齡(殷梅艷)
47.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蘆道賓)
48.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徐小安)
49.如果用人單位願意支付賠償金,是否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郭敏珊)
50.隻要是勞動者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就一定不用支付經濟補償嗎(張愛文、謝曉林)
51.離職手續辦理有瑕疵的法律風險(黃保玲)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休息休假
52.薪酬結構設計不當的法律風險(郭敏珊)
53.員工醫療期和停工留薪期有何區別,用人單位分別需要支付什麼待遇(黃彥斌)
54.帶薪年休假管理的法律風險(陳秋霞)
55.員工在試用期內患病,能否享受醫療期待遇(黃彥斌)
56.工資通過銀行轉賬發放,可以不用員工簽收嗎(賴初帆)
57.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有哪些法律後果(賴初帆)
58.未及時足額支付加班費的法律風險(孫守昌)
59.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情況下是否存在加班費(賴初帆)
60.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意調整勞動者的業務提成比例(姚蘇明)
61.退休人員返聘工作的待遇與普通勞動者有什麼不同(王方強、郭南海)
62.女職工產假和獎勵假工資怎麼算(曾興風)
第六章 社會保險、工傷與勞動安全衛生
6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在工作中受傷,單位是否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趙繼明)
64.勞動者拒絕繳納或申請不繳納社會保險怎麼辦(曾興風)
65.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不繳納社會保險協議,到底有沒有用(陳秋霞)
66.員工人職後,單位沒有及時繳納工傷保險費的風險(肖金)
67.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導致員工無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怎麼辦(藍國)
68.患職業病的職工能否要求工傷待遇和人身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