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王連合 著
定 價:45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年09月01日
頁 數:0
裝 幀:簡裝
ISBN:9787301262351
作者根據最近兩年的教學心得與法條修改情況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本書榮獲山東省人文社科成果三等獎。
●第一編 總 則第一章 基本原則 一、 物權法的含義 二、 平等保護原則 三、 物權法定原則 四、 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一、 不動產登記的效力 二、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三、 不動產物權變動與原因行為區分原則 四、 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 五、 預告登記 六、 登記錯誤的責任 第二節 動產交付 一、 動產交付的效力 二、 特殊動產的登記對抗主義 三、 簡易交付 四、 指示交付 五、 占有改定 第三節 其他規定——非基於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一、 非基於法律行為引起物權變動的主要原因類型 二、 非基於法律行為獲得不動產的處分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一、 確認物權請求權 二、 物權請求權 三、 損害賠償請求權第二編 所 有 權第四章 一般規定 一、 所有權的含義 二、 征收和征用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一、 國家所有權 二、 集體所有權 三、 私人所有權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含義 二、 專有所有權 三、 共有所有權 四、 成員權第七章 相鄰關繫 一、 相鄰關繫概述 二、 相鄰關繫的種類第八章 共有 一、 共有的含義 二、 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 三、 共有物的分割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一、 善意取得制度 二、 拾得遺失物的含義及法律效果 三、 遺失物能否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四、 發現埋藏物、隱藏物第三編 用 益 物 權第十章 一般規定 一、 用益物權的含義 二、 我國的用益物權體繫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含義 二、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效力 三、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動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一、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含義 二、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效力 三、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變動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一、 宅基地使用權的含義 二、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與效力 三、 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與消滅第十四章 地役權 一、 地役權的含義 二、 地役權的效力 三、 地役權的變動第四編 擔 保 物 權第十五章 一般規定 一、 擔保物權的含義 二、 擔保物權的設立與消滅 三、 反擔保 四、 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的關繫第十六章 抵押權 第一節 一般抵押權 一、 抵押權的含義 二、 抵押權的取得 三、 抵押權的效力 四、 抵押權的實現與消滅 第二節 特殊抵押權 一、 浮動抵押權 二、 優選額抵押權第十七章 質權 第一節 動產質權 一、 動產質權的含義 二、 動產質權的取得 三、 動產質權的效力 四、 動產質權的實現與消滅 第二節 權利質權 一、 權利質權的含義 二、 證券質權 三、 基金份額和股權質權 四、 知識產權質權 五、 應收賬款質權第十八章 留置權 一、 留置權的含義 二、 留置權的成立 三、 留置權的效力 四、 留置權的實現與消滅第五編 占 有第十九章 占有 一、 占有的含義 二、 占有的取得、保護和消滅 三、 占有的效力參考文獻後記第二版後記
目前對於用案例解讀物權法的著作確實不少,其中還不乏好作品。但有些著作要麼就是一些純法條的釋義;要麼就是案例偏少理論居多,或者是案例雖充足理論卻缺乏繫統性;要麼就是所敘述內容與法條互相脫節。如此一來,極易造成物權法的理論、法律的相關規定、實際問題的解決三者的互相脫節,加之物權法本身的一些概念、術語本來就晦澀難懂,就更增加了法律語言的冰冷,這一切勢必會影響人們對物權法的認知。本書稿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編、章、節為順序,以相關法條為線索,以提出案例問題為切入點,以法理知識的闡釋為主體,以解決案例問題為落腳點,深入淺出,既闡釋物權法的基本原理,又解決現實問題,融理論性與現實性為一體,從理論和實務層面對中國物權法進行全面解讀,力圖把物權法的相關理論、法律的相關規定和實際問題的解決三者進行有機的融合,讓人們在解決實際問題中體會法律的真諦和價值。
王連合 著
王連合,男,1967年7月生,山東省沂源縣人,民商法學碩士,臨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副院長,臨沂大學教學學術委員會學術專業委員會成員,臨沂大學中青年學術骨干,山東大學碩士研究生合作導師,山東省民商法研究會理事,山東省農事法研究會常務理事,臨沂市法學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
代表性成果主要有:著作《物權法原理與案例研究》(2011年),入選“21世紀法學繫列教材”,獲山東省第二十七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第十九次山東省法學優秀成果三等獎、臨沂市第十八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著作《民法(總論物權)》(2013年),為“臨沂大學優秀校本教材”,獲臨沂市第二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