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李揚著 著作
定 價:38
出 版 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7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300094557
知識產權法是調整因創造、使用智力成果而產生的,以及在確認、保護與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識產權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繫的法律規範之總稱。它有利於調動人們從事創作和科學技術研究的積極性,有利於加強智力成果的廣泛傳播,有利於促進靠前間科學技術和文化的交流與協作。
●序章 知識產權法總論
● 節 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權利、知識產權利益
● 一、知識產權
● 二、知識產權權利、知識產權利益
● 第二節 知識產權的觀念及其應用
● 一、知識產權的觀念
● 二、知識產權觀念的應用
● 第三節 知識產權法的體繫和分類
● 一、知識產權法的體繫及其應用
● 二、知識產權法的分類
● 第四節 侵害知識產權的歸責原則
● 一、解釋論上的侵害知識產權的歸責原則
● 二、立上的侵害知識產權的歸責原則
● 三、不當得利的問題
● 第五節 知識產權立法和民法典編纂
● 一、知識產權的本質特征
● 二、知識產權立法和民法典編纂
● 第六節 知識產權與反壟斷
● 一、知識產權政策與反壟斷法的關繫
● 二、知識產權濫用與反壟斷法的關繫
●部分目錄
本書自始至終堅持知識產權法是一項以激勵和自由為核心的公共政策的觀點,貫徹民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產權特別法這樣一種整體性知識產權法的觀念,區別立和解釋論的不同視角,界分知識產權權利和知識產權利益的不同位階,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物權性請求權和債權性請求權的不同意義。縱觀全書,總體思路明確、問題意識強烈,明顯呈現出體繫新穎別致、解釋獨到細膩、理論緊密聯繫實際三個特征。本書既是知識產權理論研究工作者進一步探討問題的起點,也是知識產權實務工作者解決實際問題的有益幫手。
李揚著 著作
李揚,男,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人。1990年畢業於中南政法學院,獲學士學位199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繫,獲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1996—2004年,任職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先後擔任講師、副教授,2004—2006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2005—2006年,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COE中心研究員、副教授,2006年至今,擔任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知識產權法方向學科帶頭人。
靠前編 創作法
靠前章 作品的保護——著作權法
靠前節 著作權法的趣旨
著作權法講求文化的多樣性,與法講求技術的優選性和專享性不同,與商標法講求商標的識別性也不同。正因為如此,著作權法在設計作品享有著作權的構成要件時,較法在設計發明創造享有權的構成要件時要低得多。很好明顯的表現是,在著作權法領域,隻要是各自獨立創作的,同一主題上可以同時存在多個著作權,因而發生著作權共存現像(優選人民法院2002年《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靠前5條規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題材創作的作品,作品的表達繫獨立完成並且有創作性的,應當認定作者各自享有等
**編 創作法
**章 作品的保護——著作權法
**節 著作權法的趣旨
著作權法講求文化的多樣性,與法講求技術的*進性和*一性不同,與商標法講求商標的識別性也不同。正因為如此,著作權法在設計作品享有著作權的構成要件時,較法在設計發明創造享有權的構成要件時要低得多。*常明顯的表現是,在著作權法領域,隻要是各自獨立創作的,同一主題上可以同時存在多個著作權,因而發生著作權共存現像(*高人民法院2002年《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5條規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題材創作的作品,作品的表達繫獨立完成並且有創作性的,應當認定作者各自享有獨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