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導論
1.1 國際稅收的定義
1.2 國際稅收的產生與發展
1.3 國際稅收的核心問題
1.3.1 重復征稅與避免重復征稅
1.3.2 國際稅收協定
1.3.3 國際避稅與反避稅
1.4 國際稅收研究方法
1.5 本書的基本框架
1.6 學習資源
1.6.1 各國稅務機關網站
1.6.2 國際組織網頁
1.6.3 會計師與律師事務所網頁
第2章 重復征稅與避免重復征稅
理論篇
2.1 稅收管轄權
2.1.1 稅收管轄權的定義
2.1.2 居民管轄權的判定規則
2.1.3 來源地管轄權的判定規則
2.2 國際重復征稅
2.3 避免國際重復征稅
2.3.1 單方面避免國際重復征稅
2.3.2 通過雙邊或多邊的協作避免雙重征稅
實務篇
2.4 個人所得稅的稅收管轄權與避免重復征稅
2.4.1 個人所得稅的管轄權
2.4.2 判斷居民個人與非居民個人的標準
2.4.3 個人所得稅判斷所得來源地的標準
2.4.4 自然人納稅人納稅義務的判斷
2.4.5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收入額的計算
2.4.6 無住所個人應納稅額的計算與征收管理
2.4.7 個人所得稅消除雙重征稅的單邊規定
2.5 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管轄權與跨境所得征收管理
2.5.1 企業所得稅的管轄權
2.5.2 企業所得稅對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的判斷
2.5.3 企業所得稅對來源地的判斷
2.5.4 非居民企業征收管理的主要規定
2.5.5 減輕企業所得稅雙重征稅的單邊規定
第3章 國際稅收協定
理論篇
3.1 國際稅收協定的起源與發展
3.2 OECD範本和UN範本
3.3 OECD範本和UN範本的主要框架
3.3.1 範圍條款
3.3.2 定義條款
3.3.3 稅收管轄權劃分
3.3.4 避免重復征稅條款
3.3.5 特殊條款
實務篇
3.4 稅收協定的解釋與理解
3.4.1 綜合性文件
3.4.2 解釋特定國家稅收協定的文件
3.4.3 解釋協定具體條款的文件
3.5 稅收協定管理
3.5.1 稅收協定待遇管理
3.5.2 情報交換管理
3.5.3 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實施管理
第4章 國際避稅
理論篇
4.1 國際避稅的定義
4.2 國際避稅的成因
4.2.1 各國稅收管轄權的選擇和運用差異
4.2.2 各國和地區間在稅率、稅基等方面存在差異
4.2.3 國際稅收協定具體條款存在的差異
4.2.4 各國或地區的稅收征管效率存在差異
4.3 國際避稅的後果
4.4 國際避稅的模式與主要手段
4.4.1 選擇或改變稅收居民身份
4.4.2 選擇或改變來源地
4.4.3 選擇合適的組織形式
4.4.4 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潤
4.4.5 資本弱化
4.4.6 受控外國企業延遲分配
4.4.7 運用消除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避稅
4.4.8 濫用稅收協定
4.4.9 混合錯配安排
4.5 國際避稅地
4.5.1 開曼群島
4.5.2 百慕大群島
4.5.3 英屬維爾京群島
4.5.4 中國香港
4.5.5 毛裡求斯
4.5.6 馬來西亞
4.5.7 盧森堡
4.5.8 荷蘭
4.5.9 愛爾蘭
實務篇
4.6 外商投資企業避稅的規模
4.7 外商投資企業的避稅手段
4.7.1 轉讓定價
4.7.2 資本弱化
4.7.3 濫用稅收協定
4.8 “走出去”企業的避稅模式
第5章 國際反避稅
理論篇
5.1 各國的反避稅措施
5.1.1 轉讓定價稅制
5.1.2 資本弱化管理
5.1.3 受控外國企業管理
5.1.4 一般反避稅
5.1.5 其他特殊規定
5.2 反避稅國際合作
5.2.1 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行動計劃
5.2.2 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
5.2.3 涉稅信息自動交換
5.2.4 國別報告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
5.2.5 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
5.2.6 雙支柱方案
5.3 中國實踐
5.3.1 轉讓定價管理
5.3.2 受控外國企業管理
5.3.3 資本弱化管理
5.3.4 一般反避稅管理
5.3.5 濫用稅收協定管理
第6章 “走出去”企業稅收管理
6.1 海外投資與海外承包工程發展回顧
6.1.1 海外投資發展回顧
6.1.2 海外承包工程與提供勞務發展回顧
6.2 “走出去”企業在來源國可能面臨的稅收問題
6.2.1 “走出去”企業在發達國家可能面臨的稅收問題
6.2.2 “走出去”企業在發展中國家可能面臨的稅收問題
6.3 “走出去”企業在來源國面臨的稅收問題
6.3.1 對外承包和提供勞務主要面臨的稅收問題
6.3.2 被動所得相關稅收的征收與管理
6.3.3 反避稅管理
6.4 “走出去”企業跨境所得征收管理的主要規定
6.4.1 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公司的管理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