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立足於水利法制建設的需要,將中國古代歷史上成體繫的、重要的、具有較強代表性的水利法律規範選取出來並按照朝代的先後順序將其整理彙編,並通過每一種文獻相應的介紹說明,勾勒出中國古代水利法規從形成到發展的整個歷史輪廓。由於我國的法律規範尤其是水利法規在唐代以前都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繫,大多隻是一些典章制度,以及工程檔案的記載,因此,本項目所選取的文獻資料主要為唐代至清代較為重要的,較為繫統的水利法規文獻。如唐代的《水部式》;宋代的《農田利害條約》;西夏的《天盛改舊新定律令》;金代的《河防令》;南宋條代《通制條格》中的水利部分;明《會典》中的水利部分;乾隆清《會典》及《會典事例》中的水利部分以及出現在明代,在清代又加以修訂的民間用水制度《水簿》。這些文獻都不同程度的代表了所處朝代水利法制的發展水平,從不同的角度豐富了中國古代的水利法制體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