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營銷服務
● 1 廠房的承租人是否可以用自己的名義申請用電?發生糾紛時,供電企業
●應如何處理?
● 2 供電企業抄表人員墊付的電費如何追回?
● 3 催費過程中將催費通知單張貼在用戶家門口或電表箱上,是否屬於
●洩露用戶個人隱私?
● 4 有承租人的廠房,拍賣後買受人可否單方辦理用電過戶和停電手續?
● 5 如供電企業工作人員代收電費後存放在個人賬戶,供電企業查實後
●該如何處理?
● 6 用戶稱未收到停電通知而停電致損,如何理解供電企業的停電通知
●義務?
● 7 電費擔保和電費保證金的區別是什麼?
● 8 二手房交易後,現房屋產權人可否憑不動產權證直接申請辦理用電
●過戶手續?
● 9 房屋產權人與承租人發生經濟糾紛,房屋產權人要求予以停電的
●供電企業應如何處理?
● 10 高壓專變用戶拆遷銷戶時,發現供電企業計量裝置遺失或被錯誤
●變賣的,供電企業如何追回電費?
● 11 供電企業可以對外提供用戶的用電信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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