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問題提出
1.1.1 研究背景
1.1.2 問題提出
1.1.3 研究意義
1.2 國內外學術史梳理
1.2.1 國外研究
1.2.2 國內研究
1.2.3 研究評述
1.3 研究方法與思路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思路
1.4 創新與不足
1.4.1 本書創新之處
1.4.2 研究不足
第2章 數量V.S質量: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的追問
2.1 數量平衡何以可能
2.1.1 數量平衡原則形成背景
2.1.2 數量平衡遇到的問題
2.1.3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倚重數量平衡的根源
2.2 質量平衡為何必要
2.2.1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收支質量平衡闡釋
2.2.2 質量平衡嵌入的必要性
2.2.3 數量平衡和質量平衡的關繫
2.3 質量平衡的價值坐標
2.3.1 居民疾病風險化解的價值取向
2.3.2 保險支付承諾兌現的價值導向
2.3.3 平等權利義務關繫的價值理念
2.4 本章小結
第3章 顯露真容:何為醫保基金收支質的平衡性
3.1 三重維度:質的平衡性視角
3.1.1 參保人的行為選擇
3.1.2 制度中的權利義務關繫
3.1.3 保險人目標達成
3.2 起點與歸途:滿足參保人需求
3.2.1 參保人社會醫療保險需求的發展
3.2.2 參保人社會醫療保險需求實現的困境
3.2.3 質的平衡性下參保人需求的實質
3.3 目標與機理:制度平等權利
3.3.1 制度平等權利目標的發展
3.3.2 制度公平中權利目標的扭曲
3.3.3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收支中權利變遷的實質
3.4 動力與阻力:保險人目標達成
3.4.1 保險人社會醫療保險目標的形成
3.4.2 經濟增長定位下社會醫療保險目標的偏移
3.4.3 數量平衡下保險人目標偏移的負效應
3.4.4 質的平衡性下社會醫療保險目標實現
3.5 本章小結
第4章 受何影響:質的平衡性的外在變量
4.1 風險與保險:參保人的需求
4.1.1 參保人疾病風險化解
4.1.2 參保人籌資水平需求
4.1.3 參保人結餘水平需求
4.1.4 參保人支付水平需求
4.2 權利與義務:社會的平等
4.2.1 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繫因素
4.2.2 權利主體的籌資結構因素
4.2.3 權利主體的支付結構因素
4.3 偏移與回歸:目標的達成
4.3.1 目標達成因素
4.3.2 目標偏移因素
4.3.3 目標回歸因素
4.4 本章小結
第5章 帕累托很優:一個適度水平標準框架
5.1 規矩與方圓:適度水平標準設計
5.1.1 何為標準
5.1.2 何為適度水平標準
5.1.3 適度水平標準的確立依據
5.2 初心與使命:適度水平確立原則
5.2.1 有限需求滿足原則
5.2.2 籌資承受能力原則
5.2.3 經濟發展水平原則
5.2.4 保障機會平等原則
5.3 堅持與遵守:適度水平標準內容
5.3.1 規模標準
5.3.2 平等標準
5.3.3 達成度標準
5.3.4 基金補償標準
5.3.5 綜合標準
5.4 契約與機理:帕累托原理的應用
5.4.1 基於參保人需求的帕累托很優
5.4.2 基於交易公平的帕累托很優
5.4.3 保險人承諾兌現的帕累托很優
5.5 本章小結
第6章 測量與評價: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的量與質
6.1 數量初探:描述性統計
6.1.1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水平分析
6.1.2 醫療保險支付水平分析
6.1.3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結餘水平分析
6.2 質量初探:單指標測量
6.2.1 公平指標的測量與評價
6.2.2 承諾兌現度的測量與評價
6.2.3 個體需求的測量與評價
6.3 繫統耦合:綜合性評價
6.3.1 綜合指標繫統耦合協調評價指標體繫
6.3.2 基金收支平衡指標耦合研究方法
6.3.3 基金收支平衡指標耦合協調結果及評價
6.4 本章小結
第7章 相機抉擇:制度變革的動力與趨勢
7.1 動力來源:變化因何而生
7.1.1 信息技術的發展
7.1.2 政策路徑的變化
7.1.3 社會價值理念的變遷
7.2 上海案例:家庭醫生制度衝擊
7.2.1 家庭醫生制度的推進和影響
7.2.2 研究對像與方法
7.2.3 調研結果
7.2.4 上海市家庭醫生制度衝擊的評述
7.3 未來之路:變革趨勢與制度瓶頸
7.3.1 制度變革的新趨勢
7.3.2 醫療衛生制度的供給側改革瓶頸及原因
7.4 本章小結
第8章 目標與方案:促進質量平衡的有效路徑
8.1 健康權利: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設計邏輯起點
8.1.1 醫療保險制度的需求層面
8.1.2 醫療衛生的需求層面
8.1.3 健康的需求層面
8.2 協調權利義務關繫: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可持續的重點
8.2.1 起點公平:基於收入能力的繳費
8.2.2 過程公平:切實履行“期初承諾”
8.2.3 結果公平:有效履行政府責任
8.3 融入“健康中國”戰略:社會醫療保險目標實現的改革基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