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在全國普遍實行郡縣制以來,縣一直是中國的基層政府單位。在縣的整個發展過程中,縣體制不僅歷史悠久,而且相當穩定,是歷朝歷代施行統治的基本政治和行政平臺。縣級行政區在我國政治與政府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一繫列擴權改革措施的實施,使得縣級政府的自主性空前增強。1994年,我國實行了分稅制改革,通過劃分稅種、劃分事權、劃分機構,建立轉移支付制度和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制度等方式,對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繫進行了重新梳理和確立。分稅制改革雖然客觀上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但隨著國家轉移支付力度的不斷加大,省級以下分稅制體制的不斷完善,以擴大縣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為目的的擴權改革的不斷推進,縣級政府的行動空間和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得到擴大和加強。但由於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政治集權、經濟分權是我國重要的體制背景,在財政體制尚未完善,政府間關繫尚未理順,一些配套改革尚未到位的情況下,縣級政府在獲得自主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