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和電力是國民經濟發展中重要的基礎能源產業,國民經濟與社會生活均離不開二者的協調運行。我國礦產資源的稟賦特征造就了以煤為主、以電為核心的能源發展格局。建國70年來,我國煤炭和電力行業發展迅猛,但環境污染、產能過剩、縱向協調性差、中長期合同違約率高等問題卻導致煤炭與電力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這使得促進煤電能源供應鏈協調運行成為社會關注的新焦點。2020年,我國將實施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這將使得煤電能源供應鏈相關企業面臨被替代和成本增加的風險。同時,在過去一段時間裡,在供給側改革方面,我國陸續出臺了去產能政策、煤電聯營政策和中長期合同政策等相關制度。相比於過去,新的政策環境帶來新的機遇和風險,需要考慮這些政策對煤電能源供應鏈協調運行的影響,對於提升煤電能源供應鏈協調運行有著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際意義。本書以煤電能源供應鏈協調運行為研究對像,按照“發現問題—構建模型—算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