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次調研獲得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廣泛征求意見,廖理對第二次調研做了較大改進。在問卷的設計方面,一是進一步規範了家庭資產、收入、投資、借貸、保險、房產、醫療等方面的指標,使之盡量與國內的統計口徑相一致;同時兼顧與國外指標的可比性。二是增加了反映家庭決策、風險偏好、社會環境等方面的指標,以便更好地反映家庭的金融行為。三是對家庭的投資,問卷內容不僅反映家庭的投資組合情況,也反映了投資組合給家庭帶來的經濟後果。四是反映家庭的借貸更為全面,除反映正規的金融機構融資渠道外,也關注家庭民間借貸、信用約束和債務承受能力。《中國消費金融調研報告(2010)》對技術方案也進行了調整,首先擴大了樣本容量,對城市的選取綜合考慮了地域因素和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使其更具有代表性。在調研過程中,則加強了質量控制和數據的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