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6年3月5日,國務院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今年全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範。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
回顧“營改增”實施歷史,可以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部分行業部分地區。
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實施了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營改增”試點由上海市分4批次擴大至北京、江蘇、安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