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於靠前居民財富的積累及理財意識的覺醒,近年來中國金融資產管理行業經歷了高歌猛進式的增長,但剛性兌付、杠杆過高等資管行業亂像日益加重。旨在規範資管業務發展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已於2018年4月27日正式出臺,明確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堅持“了解產品(KYP)”和“了解客戶(KYC)”的經營理念,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根據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向其銷售相適應的資產管理產品。禁止欺詐或者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資產管理產品。同時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一句話概括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就是“投資者評估(Know Your Customer,KYC)、產品風險評估(Know Your Product,KYP),產品風險與投資者的適配、信息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