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配置創新就是在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圍繞公共資源配置目標,在公共資源配置主體、客體和方式等方面進行的改進和優化,實現公共資源公平、高效的配置過程。
在公共資源配置創新過程中,基於公共選擇的政府決策和基於交易的市場決策兩者的結合,形成政府配置資源中“政府一市場”不同程度的搭配,政府配置由強到弱呈現所謂“色譜”狀混合分布,即指令調撥、準入、征用征收、政府特許、政府投資、配額交易、采購儲備、財政補貼、價格干預、強制標準等。
這些手段根據不同的目標和對像,在不同領域又出現各種具體形式:①政府投資,可以有直接投資辦企業,也可以有股權投資,或者引導投資。②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時也成為政府特許,即可以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權,也有某一領域或範圍某一事項的特許,還可以有某一範圍或數量的特許(如采礦權探礦權)。其實配額就屬於一種數量特許,如取水權、排放權,配額交易就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