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制度建構對於地方法治來說,是一個雙向互動關繫,科學合理的制度建構,能夠促進地方法治的發展,同時對於當地招商引資環境也是一個巨大的優化;反之,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缺乏制度制約,往往會破壞當地法治環境,不利於招商引資取得實績。本書主要選取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比較代表性制度建設,選取了不見面審批、項目代辦制、容缺受理制度、投資項目承諾制、委托招商制度、證照分離改革、領導干部聯繫企業制度、法院參與招商活動、地方政府違約行為規制、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被騙的制度規制等十個方面,分析其制度實踐、推動力量、法治得失以及規制路徑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