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鋒(精)》是毛姆四大長篇小說代表作中最後一部,小說初稿完成後,他說:“寫這本書帶給我極大的樂趣。我纔不管其他人覺得這本書是好是壞。我終於可以一吐為快,對我而言,這纔是最重要的。”《刀鋒》出版首月,就在美國狂銷五十萬冊,兩度被改編電影,入圍奧斯卡很好影片等多項提名,並勇奪很好女配角獎。
本書背景設於兩次世界大戰期間(1919年至20世紀40年代),小說主人公拉裡一戰時服役於空軍,曾在浩瀚無垠的天空中高飛,想要“遠遠超越世俗的權力和榮譽”,戰友之死讓他驚覺生命之無奈與不可超越。退伍後,拉裡不上大學,不結婚,也不願就業,拋下親友,到歐洲遊歷,最後遠赴印度,在一位像神大師的靜修院受到啟發,頓悟了生命的真義。
本書是毛姆專享以自己真名作為敘事者的長篇小說。書中人物雖都“另取其名”,內容卻“毫無虛構”,都是源自毛姆與友人的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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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動筆寫小說時,從未像這回這般焦慮。我之所以稱其為小說,純粹因為不曉得還能怎麼歸類,既沒什麼故事可說,又非以死亡或婚姻作結。死亡終結一切,因此常用來結束故事。但以婚姻作結也十分妥切,凡是通情達理之人,都懂得避免揶揄公認的圓滿結局。一般人仰賴天生直覺,認為既然結了婚,故事便可畫上句點。男女主角經過命運百般捉弄,最後終成眷屬,達成傳宗接代的任務,焦點遂轉移至下一代。但我無法給讀者這種交代。本書集結了我對一位男性友人的回憶,我倆數度密切來往,隻是每回都相隔許久,故不清楚他在之間的遭遇。我或許能憑空杜撰情節,借此填補那些空白,好讓故事更加連貫,但我無意於此,隻想就印像所及加以記錄。
多年前,我寫了本小說《月亮與六便士》,素材取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