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書的形式要件
休妻要有書面文件“休書”,按照在日本保留的一條唐代《戶令》條文,“休書”應該由丈夫親筆書寫,由兒子、雙方父母及兄弟姐妹等近親屬、東鄰西鄰、見證人署名。如果丈夫不會寫字,可以由別人代寫,丈夫應該“畫指為記”。這裡的“畫指”,是指在書面文件上寫好的自己姓名之下,用毛筆畫出自己的一根手指(一般是食指)的長度,並在指尖、指節的位置畫出短線。也有的是僅僅在姓名後點出指尖及兩節指節的位置。這是唐代法定的文件簽署方式,無論是民間交易文書、官府訴訟文件,不識字的人都可以用“畫指”簽署,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當時的民間文書的習慣用語裡都有“畫指為信”或“畫指為驗”這樣的慣用語。
不過從唐代開始在士大夫之間流行草書簽名的習慣,簽署文件時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