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序
凡例
上編 家書
與林普晴咸豐五年五月二十日
與父母咸豐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與林普晴咸豐五年七月初二日
與瀋琦咸豐五年七月初二日
與林普晴咸豐五年七月十八日
與林普晴咸豐五年八月中旬
與林普晴咸豐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與林普晴咸豐五年九月中旬
與父親咸豐五年十月十日
與林普晴咸豐六年四月中旬
致瀋琦咸豐七年三月十一日
與父母咸豐七年六月初五日
復父母咸豐七年十月初七日
復父母咸豐八年三月十七日
與父母咸豐八年四月十四日
與父母咸豐八年五月二十日
復瀋輝宗成豐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與父母咸豐八年九月九日
與父母咸豐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復父母咸豐八年十二月初四日
與父母成豐九年正月十二日
復瀋輝宗咸豐九年正月十二日
復父母成豐九年二月初六日
復父母成豐九年二月十六日
與林普晴成豐九年二月下旬
與林普晴成豐九年三月上旬
與父母咸豐九年四月初九日
復林普晴咸豐九年四月中旬
復林普晴咸豐九年五月下旬
復瀋輝宗咸豐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復林普晴咸豐九年六月中旬
與林普晴咸豐九年六月下旬
與父母咸豐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與林普晴咸豐九年七月初六日
與父年正月二十六日
與林普年二月初三日
與父年二月十五日
與林普年二月十五日
與林普年二月下旬
與父年三月二十一日
與瑋年三月二十九日
與林普年四月初九日
與父年四月初九日廣信行署
與林普年四月中旬
與瑋年四月二十一日
與林普年四月下旬
……
下編 公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