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民族音樂有著悠久的歷史,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新石器時代,就有陶鼓、磬、陶鐘、埙等樂器問世。到了春秋戰國時前770年至前221年),秦國已經流行箏的演奏了,這在李斯的《諫逐客書》中就有記載。到了漢代,在相和歌(漢代的一種民間歌曲)中已普遍使用笙、笛、琵琶、箏、古琴等樂器來伴奏了。二胡形成的年代稍晚,至今也有一千多年的歷史。中國民族樂器歷史之久遠,由此可見一斑。我國地域遼闊,一件樂器在傳承發展過程中往往形成具有各種不同風格的流派。如:箏有山東箏派、潮州箏派、河南箏派等;琵琶有平湖派、浦東派、崇明派等;揚琴也有廣東揚琴、江南揚琴、四川揚琴等,不一而足。這些流派的形成與各地區的文化背景、風土人情、語言、戲曲等因素有很大關繫,而且這些流派大多以“代代傳人”的形式在演奏家之間傳承著。每一代傳人都對本流派的演奏藝術有所發展,一直流傳至今,這也是中國民族器樂發展的一大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