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之手段,而"質"視為書家之目的。正如克萊夫·貝爾所謂"有意味的形式",手段與目的如中國書法之融洽,是極少見的,正是指的"形式"成了"意味"本身。中國書法似乎在兩千年前,就與當今中外的論家們不謀而合了。
巧偽者往往以中國書法說事,以為中國書法正是打開中國後現代主義的缺口,那就大錯特錯了。書法抽像的指向是那浩瀚的天地精神,這已如前述,而西方後現代主義的指向,卻正與天地精神背道而馳。"抽像"之術,永遠是智者之事,而"解構"之術,則是任何市井兒可以從事的誆訛之業,其間豈止是差距,而是本質上的相悖。為什麼一個接近不認識中國文字的外國人,可以在一幅精美的書法作品前流連忘返,這正如我們並不一定知道巴赫或貝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