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陳慰星 著 著
定 價:65
出 版 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年05月01日
頁 數:241
裝 幀:平裝
ISBN:9787509774465
●導論
第一章作為選擇理論範式的法經濟學
第二章民事訴訟當事人行為選擇本體論
第一節民事訴訟當事人行為選擇的界定
第二節民事訴訟當事人行為選擇的識別
第三節民事訴訟當事人行為選擇簡史
第三章當事人行為選擇的成本收益
第一節訴訟目的與成本收益
第二節行為選擇的成本收益模型
第三節訴訟和解選擇的成本收益分析
第四章當事人行為選擇的信息繫統
第一節訴訟知情體繫與當事人信息行為
第二節訴訟程序中的博弈模型
第三節證據行為選擇的博弈分析
第五章當事人行為選擇的心理認知
第一節訴訟中的選擇心理與認知偏差
第二節訴訟選擇的行為經濟學原理
第三節惡意訴訟選擇的行為經濟學分析
第六章民事訴訟當事人行為選擇的大數據
第一節審判權下的訴訟選擇外部性
第二節調解選擇的大數據分析原理
第七章我國民事司法改革與當事人行為選擇的經濟分析
第一節通過選擇技術活化司法程序
第二節法律經濟分析與我國民事司法現代化
餘論
附錄1關於訴訟行為選擇調查問卷與統計結果
附錄2要詞釋義
參考文獻
後記
對民事訴訟當事人行為的研究,尚未引起學術界的普遍重視。然而,無論是司法改革的文本設計還是具體的民事訴訟實踐,當事人行為問題攸關當事人訴訟參與程序以及程序架構的運行效果,甚至其本身就是訴訟程序演進的核心。當事人行為的復雜性以及階段性,使得進行序貫意義上的當事人行為研究會存在視角差異和主線交錯等諸多難題。陳慰星編著的《選擇中的正義——民事訴訟當事人行為選擇的法經濟分析》試圖借助“選擇”這一法律經濟分析的核心概念,串聯起當事人行為研究,並通過討論當事人行為的運作樣態及當事人進行較優選擇的決策,為評估當事人行為效果、推測當事人行為提供指引。
陳慰星 著 著
陳慰星,1978年生,福建泉州人。先後求學廈門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與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並曾於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與廈門大學從事法學博士後研究。主要從事訴訟及司法制度分析,尤喜跨學科研究。現為華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荷中法律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序 言 坦誠地說,本書作者陳慰星是我眾多研究生中的佼佼者。言其佼佼,是謂其有獨到的聰慧和靈性再加上刻苦努力的氣質,在我門下的學生中的確是出類撥萃的。舉例說,他喜歡看書且看的書比較雜,古今中外、法律經濟、詩詞文章、正史野史他均有涉獵,且看完之後還有心得,草成文章發表;又比如說,他是福建人,普通話講得不是十分地道,但他敢於在大庭廣眾之下與人雄辯不休。記得我在一次畢業典禮上說過一句話:倘一個學生能言善辯且文筆犀利,其必定是一個好老師的胚子。 現在華僑大學教書的他,正在證實我的判斷。 在甲午年立鼕次日,忽然收到了慰星發來的書稿。一觀題目,啊,原來是以其博士論文為基礎,經過五年再修訂的大作。思緒將我又拉回到八年前:當時,慰星對博士論文選題有諸多想法,某日,來征求我的意見。憑我對他的了解,提出可以就經濟的角度融民訴的知識考慮。之所以如此建議,是從他平時的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