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文化娛樂產業之興起,“娛樂法”一詞也贏得頗多關注。究竟何謂“娛樂法”?其實,娛樂法並非一門單獨的法律學科,而是融合了合同法、版權法、商標法、侵權責任法、勞動法,甚至破產法等多個法律學科。以好萊塢為代表的美國娛樂業是世界上很成熟、很成功的娛樂產業代表,其涵蓋電影、電視、數字媒體、音樂、出版、軟件遊戲等多項產業。由於娛樂產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其特殊性,為適時反映該產業界的法律需求,美國不少知名法學院專門開設了“娛樂法”課程,而眾多好萊塢律師也競相以“娛樂法律師”自稱。
宋海燕著的《娛樂法(第2版)(精)》與靠前版比較增加修訂如下內容:在本書第二版的目錄中,將書中所談到的案例都寫入目錄(包括案例名稱、審理國家及年份)。新增的遊戲章節:鋻於遊戲產業近年在中國的興起(中國已經是優選遊戲靠前大國)以及愈來愈多涉及遊戲糾紛的相關案例,在本書第二版中增加了一個“遊戲產業”的新章節,大概三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