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ISBN:9787516173336 商品編碼:10183246023 品牌:文軒 出版時間:2016-01-01 代碼:40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深圳市律師協會聯合課題組
" 作 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深圳市律師協會聯合課題組 著 著作 定 價:40 出 版 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年01月01日 頁 數:165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6173336 ●一評估背景 ●(一)優選法院的部署與舉措 ●(二)廣東高院的探索與努力 ●(三)深圳中院分權集約改革 ●(四)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提出 ●二評估主體、對像與方法 ●(一)評估主體 ●(二)評估對像 ●(三)評估方法 ●三《實施標準》的外部優勢 ●(一)政治保障:黨委政府鼎力支持 ●(二)法律護航:地方立法勇於創新 ●(三)環境優化:爭創一流法治城市 ●四《實施標準》的科學性 ●(一)科學界定執行難之範疇 ●(二)嘗試構建執行行業標準 ●(三)完善執行管理制度體繫 ●(四)強化執行程序審查監督 ●(五)實體指標客觀且可量化 ●五《實施標準》的施行效果 ●部分目錄 《基本解決執行難評估報告: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樣本》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並與深圳市律師協會聯合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實施標準》的科學性、可行性以及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成效進行第三方評估的分析。評估結果顯示,該實施標準科學界定了執行難範疇、建立了執行行業標準、完善了執行管理制度體繫、強化了執行審查監督,在權利保障、執行強度、規範廉潔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還應在執行懲戒措施、精細化管理、終本結案機制等方面加以完善。深圳經驗對全國執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鋻意義,就全國層面而言,解決執行難,加強頂層設計,需要進一步理順體制、確立標準、推動立法、加強信息化、完善聯動機制、發揮律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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