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第一章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我國的確立與發展
●第一節 1996年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之考察
●一、我國排除非法證據規則的萌芽
●二、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初步形成
●第二節 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正式確立
●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定》出臺的背景
●二、《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價值分析
●第三節 2012年新修改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全面確立
●一、全面確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意義
●二、新刑訴法及其司法解釋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發展與局限
●第二章 偵查機關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實施問題研究
●第一節 偵查機關實施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價值分析
●第二節 對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的理解與適用
●一、對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的解讀
●二、“沉默權”與“如實回答的義務”
●三、偵查機關如何實現“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第三節 對嚴禁刑訊逼供與威脅引誘欺騙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一、“刑訊逼供”與“暴力、威脅等其他非法方法”的區分
●二、關於誘供問題
●部分目錄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是現代刑事訴訟中的一項重要制度。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及相關司法解釋在吸收我國2010年出臺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相關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進行了補充和完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中得到全面的確立。如何切實貫徹執行新刑訴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已經確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已然成為目前實務界和理論界亟待研究的問題。甘雨來著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實施問題研究》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全面施行的背景下,針對司法實踐中已經出現以及可能出現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實施問題,分別從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師的角度進行研究,以期推動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完善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