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良法善治需要構建新的法律解釋制度
● 一、從兩個經典案例的比較說起
● 二、良法善治與法律解釋
● 三、良法善治的“中國式”困境
● (一)法條主義、法律工具主義和法律浪漫主義的三重困惑
● (二)對矯正“惡法”缺乏制度性安排
● (三)法律解釋學在中國的現實悲哀
● 四、新的法律解釋制度構建之當代中國意義
● (一)以適度的法律能動性克服法條主義的僵化
● (二)以方法論實現法律目的、價值、原則的“落地”
● (三)建構連接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的制度性橋梁
● (四)為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提供相適應的法治方式
● (五)實現現代公民教育的有效途徑
●上篇 法律解釋的基本原理
● 第一章 對法律解釋的解釋
● 一、從“解釋法律”到“法律解釋”
● 二、法律解釋的內涵
● (一)規則解釋――說明法律
● (二)描述性解釋――理解法律
● (三)裁量性解釋――發現法律
●部分目錄
法律解釋是現代法律實踐和法學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本書全面呈現了法律解釋制度的理論淵源,從方法論層面研究法律解釋的主要技術,以及論述了該制度之於構建當代中國法治國家的必要性。中國的法治現狀面臨著法條主義、法律工具主義和法律浪漫主義的三重困惑,而成熟的法治國家早已告別了這樣的嚴格規則主義時代,因此將法律解釋制度在實踐中落地是當下法治進程中一項重要而迫切的任務。在這樣的思考下,作者歷史性地考察了法律解釋的內涵、屬性、功能、相關概念、原則和要素等,以及在應用層面的設計法律解釋的規則,法律解釋過程中的文義解釋、論理解釋等,更重要的是列舉許多中外案例並結合當前中國法治環境,提出了我國在構建法律解釋制度之時面臨的迫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