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面向中國的刑法解釋
●一、刑法解釋的範疇界定
●二、刑法解釋的分類
●三、刑法解釋與刑法修訂
●第一章 鳥瞰刑法解釋權配置制度
●第一節 刑法解釋權配置的全球語境分析
●一、普通法繫國家的刑法解釋權的配置
●二、大陸法繫國家的刑法解釋權的配置
●三、我國臺灣地區的刑法解釋權的配置
●第二節 刑法解釋權配置的國內語境分析
●一、我國刑法解釋權配置的制度設計
●二、我國刑法解釋權配置的理論支撐
●第二章 刑法規範解釋下的利益分配風險
●第一節 刑法規範解釋與我國立法體繫格局變遷
●一、刑法規範解釋者的立場選擇
●二、刑法規範解釋僭越刑事立法
●第二節 刑法規範解釋內部要素的分解與博弈
●一、形式與實質解釋之爭
●二、創設性刑法規範解釋之非
●三、當然解釋適用之疑問——我國刑法中的當然解釋及其限度
●部分目錄
刑事案件引發的社會關注度一直高居不下。刑法修訂、刑法立法解釋與刑法司法解釋在刑法制定、修改和適用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是刑法典與復雜多變的社會生活事實溝通的橋梁。通過確定三者功能定位,對三者界限進行清晰釐定,從而使得司法解釋、立法解釋和刑法修訂在刑事法律制度中各歸其位,各司其職。
刑法解釋的過程即是利益衡量的過程,刑法解釋意味著在具體的案件中實現法定的價值判斷。作者主張刑法解釋應當堅持利益衡量的方法,如何實現各利益需求的合理化是本書的重點研究內容。作者從刑法解釋權配置、刑法適用解釋下的利益平衡需求、刑法解釋的價值判斷與利益需求、刑法解釋的利益平衡等方面詳細展開闡述。結尾提出了實現各利益需求合理化的幾點建議,即從立法層面對刑法解釋主體進行權力制衡,在司法層面對刑法解釋主體進行利益引導,以判決公開促使刑事審判從重刑法解釋向重刑法論證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