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
●(一)犯罪與刑事責任
●1.村民對村委會成員職務活動監督與誹謗罪的界定——鄒某某等被訴誹謗宣告無罪案
●2.媒體人借危機公關之名索要錢財的罪名認定——安陽等敲詐勒索案
●3.扒竊後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是否必然構成轉化型搶劫——黃某祿等盜竊案
●4.刑事訴訟前通過民事訴訟歸還詐騙款的如何定罪——許向榮詐騙案
●5.主觀故意與過失的區分——韋朗某過失致人死亡案
●6.在間接故意心理驅使下實施的犯罪行為應結合犯罪所造成的實際危害後果確定罪名——李奕某尋釁滋事案
●7.非法持有毒品罪中被告人主觀明知的認定——肖某走私毒品、艾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8.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責任把握——黃風某故意傷害案
●9玩忽職守犯罪因果關繫及經濟損失的認定——宋某玩忽職守案
●10.因果關繫中介入因素的認定及故意傷害罪(致死)、過失致人死亡罪之區分——肖某故意傷害案
●11.故意傷害致死案件刑法因果關繫的認定及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應用——朱某某故意傷害案
●12.故意傷害案中被害人過錯的認定——鄭小某故意傷害案
●13.互毆中正當防衛的準確認定——毛陽某故意傷害案
●14.防衛過當的認定——譚桂某故意傷害案
●15.防衛過當與特殊防衛權的理解與適用——莫某某故意傷害、甘某某幫助毀滅證據案
●(二)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16.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辨析——谷玉某搶劫案
●17.非法生產、銷售專賣品犯罪既遂與未遂的認定——吳保某非法經營案
●部分目錄
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編寫,包含犯罪和刑事責任、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刑罰的具體運用、刑事證據與時效等等。旨在探索編輯刑法總則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刑法案例書的不足。含傳統和新近的所有熱點的、主要關於刑法總則刑事案件的審判思路,這些案例是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近千件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具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和較強的代表性。不再有繁雜的案情,高度提煉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爭議焦點問題。不再有冗長的分析,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展現刑事裁判思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