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序
序言
第一章 導論
一、從國家親權到國家責任
二、風險社會的挑戰
三、一種新型的司法機制——公益訴訟
四、核心概念的界定
五、面向司法實踐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現代少年司法制度演變的國家角色
一、國家責任與現代少年司法制度的誕生
(一)國家責任介入未成年人事務遇到的歷史障礙
(二)國家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事務的社會需要
(三)體現國家責任的專門機構和制度建立
二、現代少年司法制度底線規則的形成
(一)單一化國家責任的實踐偏差
(二)正當程序運動促成底線規則
三、現代少年司法制度國家責任的完善
(一)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引導國家責任的方向
(二)強化國家責任對未成年人社會性權利司法保護
第三章 公益訴訟與少年司法國家責任實現方式的創新
一、國家責任傳統司法方式
(一)個體主義結構透視
(二)個體主義與我國少年司法改革現狀
二、風險社會要求國家對未成年人權益實行普遍化司法保護
(一)未成年人權益受損的擴散性
(二)適應集體安全的公益訴訟
三、公益訴訟對我國未成年人權利司法保護的特殊價值
(一)宣示型未成年人權利得到實質落實
(二)履行未成年人保護分散的行政責任
(三)促進解決結構性問題的公共政策的效果
……
第四章 我國未成年人公益訴訟的歷史展開
第五章 以訴前程序為重心的制度設計
附錄 樣本案例
參考文獻
後記
如何將中國本土生發的未成年人法學理論與國外相對較為成熟且內涵外延較為明確的少年司法理論相對接。很多研究者在開展未成年人研究時估計都遭遇過“未成年人”“少年”與“兒童”等術語無法直接對接而需要大段解釋的窘境,其背後實質上包含著域外通用的“少年司法”概念能否對應或容納我國目前與未成年人相關的司法活動的問題。更進一步來說,如果“少年司法”無法接近對應或容納,那麼我們所引介的域外“少年司法”的理論體繫能否為超出“少年司法”範圍的我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司法活動(包括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提供理論基礎和指引呢?
對於這一問題,《未成年人公益訴訟與少年司法國家責任的拓展》回歸少年法的寬、中、窄三層次概念和少年司法制度的源起,對少年司法制度從理念和對像範圍兩方面進行了新的界定,梳理了少年司法所包含的內容,將公益訴訟這種針對風險社會下涉及不特定多數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新型訴訟機制也納入少年司法制度的整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