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放火罪
【立案追訴標準】
【犯罪構成及刑事責任】
【疑難指導】
一、如何理解“公共安全”
二、《刑法》第114條與第115條關繫的不同觀點及理解
三、如何判斷放火罪的既未遂
四、如何認定以放火的方法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的行為
五、放火燒毀自家財物行為的定性
六、以放火為手段故意制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認定
七、以放火的方法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的行為如何認定
八、行為人在實施殺人、強奸等犯罪後用放火的方法焚毀罪跡行為的認定
【辦案依據】
第二章 失火罪
【立案追訴標準】
【犯罪構成及刑事責任】
【疑難指導】
一、失火罪與放火罪的界定
二、失火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定
三、失火罪與消防責任事故罪的界定
四、失火罪與危險物品肇事罪的界定
五、失火罪與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的界定
【辦案依據】
第三章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立案追訴標準】
【犯罪構成及刑事責任】
【疑難指導】
一、“其他危險方法”的認定
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界限
四、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危險駕駛罪的界限
五、“踫瓷”行為的定性
六、私拉電網行為的定性
七、偷盜、破壞窨井蓋行為的定性
八、高空拋物行為的定性
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妨礙傳染病防治罪的界定
【辦案依據】
第四章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立案追訴標準】
【犯罪構成及刑事責任】
【疑難指導】
一、注意把握本罪懲治的重點
……
本書是《刑法常見罪名的追訴標準與疑難指導》叢書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卷。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嚴重刑事犯罪,一直以來也是我國重點懲治的類罪之一。我國刑法在分則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共規定了54個罪名。本書選取其中15個常見罪名,從“立案追訴標準”、“犯罪構成及刑事責任”、“疑難指導”、“辦案依據”四個方面進行了繫統分析闡釋。“立案追訴標準”部分闡明了各罪的立案追訴標準及其依據;“犯罪構成及刑事責任”部分對各罪概念、構成要件和刑事責任作了詳細闡述,使讀者對該罪的一般規定和理論有一個總體了解;本書寫作重點放在了“疑難指導”部分,作者選取了各罪在司法實踐當中經常遇到的重點、疑難問題進行了全面繫統地分析和研究,詳細介紹各種不同觀點,分析利弊,並提供通說觀點、司法判例、一般做法;“辦案依據”部分則將辦理各類案件所依據近期新修訂的刑法、近期新頒布的立法解釋、司法解釋等司法文件和指導性案例進行集中彙編,方便讀者參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