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科學基金法制化的必然歷程
一緣起:科學與法律
二內容:思路和框架
三路徑:本土和移植
第一章科學組織法律制度
一設立國家資助機構的大勢所趨
二組織法律制度的邏輯結構和法律關繫
三科學基金決策制度
四科學基金戰略規劃制度
五績效評估制度
六科學基金的機構與人員
第二章依托單位管理法律制度
一依托單位詞源的追溯
二依托單位制度的重擔
三依托單位的準人制度
四依托單位項目申請管理制度
五依托單位項目實施管理和監督制度
第三章評審專家管理法律制度
一評審專家的多重角色與制度規範
二如何確保選到合適的評審專家
三評審專家的能為與不能為
四評審行為的監督制度
第四章資助管理法律制度
二申請制度
三同行評審制度
四項目計劃書制度:一個行政合同
五項目實施報告和記錄制度
六項目變更制度
七抽查制度
八項目結題制度
九復審制度
十回避制度
第五章科研誠信法律制度
一發達國家立法模式概論
二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法律制度沿革
三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四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法律制度的法律實踐
五科學基金科研誠信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議
第六章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一資助項目知識產權的世界立法趨勢
二代表國家的基金管理機構權利和義務
三依托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四研究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五有待完善之處
第七章科學倫理法律制度
一備受矚目的科學倫理問題
二人類受試者保護的倫理制度概論
三知情同意制度
四行為制約制度
五審查監督制度
六救濟處罰制度
七建議和完善制度
第八章法律責任法律制度
一嚴肅對待科學責任
二民事法律責任
三行政法律責任
四刑事法律責任
五法律責任的思考和完善
結語法律制度的實現
一法律制定與法律實效
二法律意識和法律行動
三法律遵守與法律執行
四法律監督與技術保障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