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汪世榮 著
定 價:59
出 版 社:商務印書館
出版日期:2011年04月01日
頁 數:314
裝 幀:精裝
ISBN:9787100073141
●序
緒論
一、研究對像及意義
二、使用的材料
三、研究方法與結構安排
四、章節分工
第一章 邊區高等法院研究的條件與基礎
第一節 學術回顧與前瞻
一、邊區法律史研究綜述
二、邊區高等法院研究綜述
三、法律社會史方法的運用
第二節 司法檔案的梳理與分析
一、保存現狀與整理設想
二、主要內容
三、特點與價值
第二章 邊區司法機構的設置與特點
第一節 機構設置
一、縣司法處與公區中心具地方法院
二、邊區高等法院及其分庭
三、邊區政府審判委員會
第二節 主要特點
一、司法從屬於行政
二、變通的三級三審制
三、機構設置的綜合性
第三章 邊區高等法院的職能體現與院長更迭
第一節 主要職能
一、審判職能
二、準立法職能
三、法律職業教育職能
四、獄政管理職能
五、生產自給職能
第二節 院長更迭
一、矛盾重重的記述
二、對歷任院長任期起止時間的考證
三、院長更迭的原因
第四章 邊區高等法院編制判例的實踐
第一節 《陝甘寧邊區判例彙編》
一、編制的緣起與經過
二、判例性質的界定
三、結構與主要內容
四、經驗與局限
第二節 邊區判詞的法律理由表述風格
一、判詞對法律理由的表述
二、邊區判司法律理由表述的特點
三、邊區判詞中情、理、法的體現
……
第五章 刑事審判
第六章 民事審判
第七章 新民主主義司法道路之探討
結語:邊區高等法院的司法成就及其影響
征引、參考文獻
表格
組織機構圖
《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1937-1949)》是填補空白之作。研究陝甘寧邊區的學者不少,除了西北政法大學外,其他院校不同學科的老專家、同志們都從不同角度進行了諸多有益探索,但圍繞司法制度核心進行理論挖掘的,《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1937-1949)》當屬第一。《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1937-1949)》抓住空白,並比較充分地填補了空白。
其次,《新中國司法制度的基石: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1937-1949)》是創新之作。因為:之一,體例新。這本著作緊扣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的重大事件和組織職能,全面分析、論述了邊區的司法制度。第一章,對於邊區法律史已有的研究成果進行了繫統綜述,在此基礎上,導出高等法院研究的必要性。作者查閱了大量司法檔案,對其進行了細致的梳理、分類。第二章到第六章是這本著作的主干內容,作者以史實為根據,等
汪世榮 著
汪世榮,1965年4月生,甘肅隴西人。法學博士、教授。現為西北政法大學校長助理、科研處處長。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診所教育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主要代表作有個人專著《中國古代判詞研究》、《中國古代判例研究》、《判例與法律發展——中國司法改革研究》等。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律科學》、《政法論壇》等法學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 0餘篇。“陝西省優秀教師”,“陝西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陝西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
(二)案發前後
從黃克功的陳述書、證人證言及公訴書等材料中可知,在1937年10月5日傍晚,黃克功暗地攜帶手槍,與抗大干事黃志勇一同外出,在陝北公學附近踫見劉茜和董鐵鳳等人。黃克功支開董鐵鳳等人約劉茜單獨談話,黃志勇也獨自去了摩托學校。黃志勇返回時仍看見他們在延河邊站著談話,黃克功讓黃志勇先回校。在這段時間,抗大的管理員徐松林進城時看見黃克功與劉茜在談話,等他出城時卻隻看見黃克功回城。這次談話顯然沒有達到黃克功期望的結果。劉茜的再次拒絕及激烈的言辭激怒了黃克功,黃克功的第二封陳述書中承認他“乃撥槍擊之,一槍未斃,故加一槍,以免對方作對”。時間約7點半左右,聽見槍聲的人們以為是哪裡舉行演習(因抗大出過演習通知),或摩托學校演戲,都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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