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世界性的難題
第一章 政治協調方式的起源及其缺陷
第一節 憲法文本
第二節 “人民權利觀”下的新聞權力
第三節 政治協調方式的特點和作用
第四節 政治協調方式的缺陷
第二章 法治協調方式的憲法基礎
第一節 人格權:虎頭蛇尾
第二節 言論自由:言大於行
第三節 言論自由法律保護制度的結構性失衡
第四節 基本權利規範虛置
第三章 實踐中的權利協調方式
第一節 法治協調方式在司法中的發展與困境
第二節 法治協調方式在實踐中的主要問題
第三節 以輿論監督為核心的政治協調方式
第四節 信息時代的匿名言論
第四章 法治協調方式的兩次歷史變革
第一節 西方言論自由保護制度的演進
第二節 第一次變革:誹謗罪的革新
第三節 第二次變革:名譽權法律保護制度的憲法化
第四節 隱私權:歐洲VS英美
第五章 結論:兩步並一步
第一節 兩次權利協調方式的變革
第二節 變革的基礎和步驟
參考文獻
後記
人格權與其他權利的衝突是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都會遇到的憲法和法律難題,其具體表現是各種名譽權糾紛。我國經歷了新中國成立之初以報紙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主要內容的政治協調方式到1982年《憲法》實施後使用法治協調方式,再到輿論監督發展和繼承了報紙批評與自我批評成為主要的政治協調方式三個階段,但都無法有效解決這種權利衝突。其間,我國建立了人格權法律保護框架,優選院也制定了一繫列關於名譽權的司法解釋。本書對我國上述三個階段進行了分析介紹,並對實踐中出現的權利協調方式及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歸納,同時對權利協調過程中出現的兩次重大變革,即誹謗罪的革新、名譽權法律保護制度的憲法化作了詳細論述。最後指出,為解決權利衝突問題,需要綜合發揮憲法、立法和司法的作用:第一,應逐步縮限政治協調方式的作用範圍。第二,盡快完善言論自由法律保護制度,同時建立有效的憲法解釋機制。第三,法院要在明確的憲法基本權利價值闡釋和完善的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