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九十論法律的本質
●第一節法律與理性有關嗎?
●第二節法律是否總是指向共同善?
●第三節是否任何人的理性都有資格立法?
●第四節頒布是否為法律所必需?
●問題九十一論法律的不同種類
●第一節永恆法是否存在?
●第二節自然法是否存在於我們之內?
●第三節人法是否存在?
●第四節是否需要神法?
●第五節是否隻有一種神法?
●第六節是否存在一種欲火的法律?
●問題九十二論法律的效果
●第一節使人成為善人是否是法律的一種效果?
●第二節法律的行為是否規定得適當?
●問題九十三論永恆法
●第一節永恆法是否是存於天主內的至高理型?
●第二節永恆法是否為所有人所認識?
●第三節是否每種法都源於永恆法?
●第四節必然和永恆之物是否從屬於永恆法?
●部分目錄
《論法律》是阿奎那鴻篇巨制《神學大全》的第二集靠前部分問題90到問題108,《神學大全》在寫作上模仿當時流行的“論辯”模式,以問題形式展開。《論法律》前承“論罪”,後接“論恩典”,是阿奎那繫統講解法理的篇章。法是上帝導人向善的外在原則之一,永恆法代表著神聖統治,自然法是理性造物對神聖統治的參與,各種人法是對自然法的表達,《舊約》和《新約》則是旨在實現救贖的兩部神聖實在法。
《論法律》是阿奎那對法之教導價值的偉大辯護,他不僅試圖回答他所能想到的每個問題,而且著力把教會法、羅馬法以及早期教父和古希臘哲學家的論點融為一體。阿奎那談論法時並不局限於實在法,而是積極從啟示、神學、形而上學、倫理學以及其他哲學分支中汲取養分,力圖構築法的宏偉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