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伯玉,男,山東膠州人。山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青島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山東正大至誠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淄博仲裁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仲裁員。山東省法學會理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民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山東省法學人纔庫首批成員,山東省法律專家庫首批成員;淄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不錯訪問學者。入選山東省理論人纔“百人工程”,獲“山東省十大很好中青年法學家”提名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等省部級科研項目8項,在人民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等出版專著10餘部,發表論文60餘篇,獲山東省社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