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馬太廣著 著作
定 價:29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9年10月01日
裝 幀:平裝
ISBN:9787503699498
●前言
●第一編 董事的責任
● 第一章 中國公司法董事義務概說
●第一節 近代中國公司法
● 一、清朝公司法董事的義務和責任
● 二、中華民國公司法董事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節 中國公司法的制定
●第三節 中國公司法制定的意義
●第四節 中國公司法中董事與公司的關繫
●第五節 中國公司法的董事義務
● 一、一般義務
● 二、具體義務
● 三、特殊義務
●第六節 小結
● 第二章 與日本公司法董事義務的比較
●第一節 董事與公司的關繫
●第二節 董事的義務
● 一、日本法的規定
● 二、與日本法的比較
● 三、董事義務的階段論
●部分目錄
本書聚焦於董事對公司的責任和責任追究制度及中國法的展開。基於董事責任制度對於現代公司治理重大意義的認識,從綜合的視點出發,在制度、理念及實務方面,以董事義務和責任的構成特別是董事的責任追究為重點,探討該制度的有機構成、責任追究的機能、責任制度的問題點及解決方法,展開中國董事責任追究的實務、司法解釋和案例分析,同時參考外國法的理論和實務進行比較研究。本書提出有益的意見和建議,探索今後董事責任的應然制度,得出立足於現實的具有針對性的研究結果,從而完善防止違法、提高經營競爭力的公司法律制度。
馬太廣著 著作
馬太廣,1953年10月生,遼寧阜新市人,曾為知青、軍人、警察、調研員。1987年獲得遼寧大學文學學士,後任阜新市委秘書、遼寧省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政治部主任,1994年國家公派不錯訪問學者、日本大阪大學客員研究員,1997年日本神戶大學法學碩士,2003年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現華東師範大學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公司法、證券法、現代型訴訟。出版譯著《判例所表現的商法法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12月),先後在《神戶法學雜志》、《六甲臺論集》、《法學雜志》、《中國商法評論》、《政治與法律》等靠前外刊物上發表《樹立商法觀念開展商事審判》等論文三十餘篇。
現在的中國,在改革開放的路線指引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同時,改革產權制度,導人現代企業制度,對應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相同步的法律體繫也逐漸建立起來。在按照企業的責任形態規制市場主體,確立市場經濟運營規則和維持市場運營秩序的同時,建立起為實現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之間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
作為其中重要的一環,1993年12月29日,第八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同日公布,從1994年7月1 日開始施行。該法1999年進行靠前次修改,2004年進行第二次修改,2005年第三次修改,是一次重大的修改。這部公司法承擔著調整市場經濟主體的重要作用。即調整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及債權者的合法權益,進而維持和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