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第一章 庫恩的範式理論及其在衝突法中的應用
● 第一節 科學哲學家庫恩和他的範式理論
● 一、庫恩生平及範式理論的提出
● 二、範式研究在社會科學中的可行性
● 第二節 “科學範式”與“衝突法範式”
● 一、庫恩的範式概念
● 二、衝突法範式的構成及其意義
● 第三節 “科學共同體”與“法學共同體”
● 一、“科學共同體”的內涵
● 二、衝突法領域中的法學共同體
● 第四節 “科學革命”與衝突法理論的歷史變遷
● 一、範式視角下的科學發展過程
● 二、範式視角下的“衝突法革命”
●第二章 重讀巴托魯斯――衝突法的第一個範式
● 第一節 衝突法的前範式時期
● 一、前範式時期涉外糾紛的法律實踐
● 二、前範式時期衝突法思想的萌芽
● 第二節 衝突法的第一個範式:巴托魯斯的“法則區別說”
● 一、“法則區別說”的理論內容
●部分目錄
書稿主要是對範式理論及其在衝突法領域中的應用作出總括性的分析。範式理論本是由庫恩提出的科技哲學領域的理論,但其原則性的闡述對於社會科學的各個學科領域有著廣泛的適用性。書稿介紹了庫恩創建範式理論的背景和該理論作為全新的科學發展觀所具有的理論特征,進而分別從範式概念、科學共同體範疇和科學革命三個方面繫統地分析了範式理論的主要內容,並相應地提出並闡釋了“衝突法範式”、“衝突法領域中的法學共同體”和“衝突法革命”三個基本範疇及其所包含的基本內容,指出衝突法範式以理論學說為表現形式,以衝突法學者和法律執業者構成的法學共同體為衝突法範式的載體,並指出衝突法的歷史發展同樣經歷了從“前範式時期”到“常規科學時期”再到“科學革命時期”的過程。其中特別是分析了衝突法“理論危機”和“理論革命”的一般特征及其判斷標準。書稿對衝突法第一個理論範式——“法則區別說”的重新探討。首先探討衝突法前範式時期的法律實踐和衝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