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概念的界定
三、國內外研究現狀
四、研究的思路與方法
第一章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民法典民族性的理論依據
一、法律人類學:“地理學說”與“法是地方性知識”
二、歷史法學派:“法是民族精神的體現”
第二節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理論基礎
一、法史學視角:民族性型塑的缺乏將引發新的法律變革
二、法社會學視角:提升民事法律實效與降低民事越軌行為
三、法經濟學視角:降低民事法律成本與提高民事法律收益
第三節 中國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特殊意義
一、特殊的構建背景使中國近現代民事法律制度處於亞健康狀態
二、中國傳統文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與巨大的凝聚力
三、中國傳統文化存在特殊的智慧與魅力
第二章 國外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實踐及啟示
第一節 大陸法繫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實踐
一、《法國民法典》的實踐
二、《德國民法典》的實踐
三、《日本民法典》的實踐
四、《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的實踐
五、小結
第二節 英美法繫民法民族性型塑的實踐
一、英國民法的實踐
二、美國民法的實踐
三、小結
第三節 伊斯蘭法繫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實踐
一、1935年《伊朗民法典》的實踐
二、《埃及民法典》的實踐
三、小結
第四節 國外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啟示
一、民法(典)既要講民族性又要講世界性
二、民法(典)既要有傳承性又要有創新性
三、民法(典)既要重現實性又要重前瞻性
四、民族精神與民法(典)交互影響
五、政治因素是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重要動力源
六、法學家是推動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堅實力量
七、法學研究為民法(典)民族性型塑提供理論支持
第三章 中國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實踐及啟示
第一節 中國近代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實踐
一、《大清民律草案》的實踐
二、《民國民律草案》的實踐
三、《中華民國民法》的實踐
四、小結
第二節 中國現代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實踐
一、大陸地區的實踐:1956年《民法草案》
二、大陸地區的實踐:1964年《民法草案(試擬稿)》
三、大陸地區的實踐:1982年《民法草案(第四稿)》
四、大陸地區的實踐: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
五、我國港澳臺地區的實踐
六、小結
第三節 中國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經驗及啟示
一、積極吸收實踐經驗
二、確立民事習慣法律淵源地位
三、高度重視民法學研究隊伍
四、必須堅持走群眾路線
第四章 中國現行民法民族性型塑的檢視
第一節 總則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檢視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體現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二節 物權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檢視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體現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三節 債權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檢視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體現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四節 婚姻家庭繼承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檢視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體現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五節 侵權責任部分民族性型塑的檢視
一、民族性型塑的主要體現
二、民族性型塑的程度
第五章 未來中國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考量因素及途徑選擇
第一節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考量因素
一、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
二、中華民族的民族性格
三、中華民族的風俗習慣
四、中華民族的生產方式
第二節 民法典民族性與世界性的平衡
一、法的民族性與世界性的辯證關繫
二、民法典民族性與世界性的地位平衡
三、民法典民族性與世界性在法典各主要部分中的協調
第三節 民法典民族性型塑的具體途徑
一、民法總則部分
二、物權部分
三、債權部分
四、婚姻家庭繼承部分
五、侵權責任部分
結論
一、主要觀點總結
二、創新之處
三、不足之處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