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氣候變化認知與利益格局分析
●第一節 科學語境――氣候變化認知
●第二節 國家語境――氣候變化利益格局分析
●第三節 生態語境――減緩與適應
●第二章 國際氣候談判
●第一節 早期的國際氣候談判
●第二節 國際氣候談判前期的主要成果
●第三節 “後京都時代”的國際氣候談判
●第三章 國外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政策與法律
●第一節 歐盟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法律
●第二節 英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法律
●第三節 美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法律
●第四節 日本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法律
●第五節 其他國家較具代表性的政策與法律
●第六節 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法律的國際比較及對中國的啟示
●第四章 應對氣候變化的環境法理論問題
●第一節 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面臨的挑戰
●第二節 領土無害使用原則的適用
●第三節 社會生態運動與公眾參與
●第五章 我國發展國策的轉變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政策
●部分目錄
《應對氣候變化的環境法律思考》作者周珂對應對氣候變化的環境法律進行研究和思考後認為:靠前,關於氣候變化的認知,首先需要的是理念上的良知,其次纔是科學上的認知,所謂氣候變化的良知要以環境意識為基礎。第二,從法律的視角,首先需要進行利益格局的分析,利益的分析並非僅僅傳統意義上的法律公平正義,而是可持續發展意義上的公平正義觀,如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第三,知行合一需要合作各方的利益妥協,也需要變通,即各盡所能。碳減排與清潔發機制不能被強制減機制所取代,相反,要化的治理機制,特別是水循環治理對溫室效應的修復功能應當得到充分的重視。第四,中國碳減排是加強環境保護的催化劑,應當納入環境保護的體繫,即以環保為 而非經濟 。第五,應對氣候變化,認識要良知,行動要積極,立法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