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解釋學在中國大陸的實務運用――一個對照觀察
●一、“請求權基礎”理論的運用
●二、法律解釋方法的運用
●三、類推適用漏洞補充方法的運用
●四、目的性限縮漏洞補充方法的運用
●五、制定法外的法律續造
●六、利益衡量與價值判斷
●七、結語
●勞動成年制的理論與實證分析
●一、成年緩衝制度下的勞動成年制
●二、勞動成年制的形成過程
●三、勞動成年制的構成要件
●四、勞動成年制的法律效果
●五、勞動成年制的制度價值
●六、勞動成年制的立法選擇
●論因起訴及與起訴類似的事項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一、因起訴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二、因申請仲裁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三、因申請支付令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四、因申請破產或者申報破產債權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部分目錄
戴孟勇著的《民法原理與實例研究(2)》按照從民法總論到民法分論的順序,對我國當前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內容包括民法解釋學在我國大陸的實務運用、勞動成年制的理論與實證分析、因起訴及與起訴類似的事項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物權法有制度的反思與重構、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規則、狩獵權的法律構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對債權人撤銷權的影響、自由與合同自由的關繫、我國違約責任歸責原則的解釋論、居間合同中跳單行為的認定及處理等十個方面。
本書是作者所著《民法原理與實例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繫列論文集的第二冊,主要收集了作者自2010年以來撰寫的有關論文。本書的優選特色是:從理論、立法與實踐中的具體問題出發,結合豐富的民法原理和大量的法院判決,充分運用民法解釋學的研究方法,詳盡地闡述了有關民法制度的解釋適用問題,並在必要時提出相應的立法建議。
戴孟勇 著
戴孟勇,男,1973年生,安徽省蒙城縣人。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物權法研究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