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周淳 著
定 價:39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06月01日
頁 數:236
裝 幀:平裝
ISBN:9787301321409
本書視野弘闊、體繫完整、論證嚴密,在充分消化英美法資料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的思考,而非堆砌既有文獻,體現出作者的用心和用功。尤其是本書中的一些論述,包括誠信與忠實義務的區別與聯繫、受信義務在商事組織中的演變、違信責任的特殊性,體現了作者獨特的思考。
●導論
第一節 問題緣起
第二節 文獻綜述
第三節 研究構想
第一章 受信制度正當性探源
第一節 受信概念與衡平之源與流
第二節 受信制度法哲學基礎探析
第三節 信任、代理與社會分工
小結
第二章 商事組織中的受信關繫
第一節 信托與代理作為基礎受信關繫
第二節 人合性組織中的受信關繫
第三節 資合性企業中的受信關繫
小結:商事組織受信義務標準的流變與演化
第三章 交易型受信關繫:特定行業專業人士受信義務
第一節 專業群體受信義務調整之必要性
第二節 專業人士受信義務在金融服務行業的具體展開
第三節 專業服務領域受信規則的特殊性
小結
第四章 統一受信原則的構想
第一節 受信概念爭鳴
第二節 受信關繫判斷要件
第三節 受信義務的變化規則
第四節 違信責任的嚴苛品格
第五章 受信制度本土化方案辨析
第一節 借鋻移植之水土調適狀況省察
第二節 受信制度立法之改進建議
第三節 沒有衡平的受信制度——法官如何裁量
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專業化與組織化的不斷深入,導致私人領域中財產管理與事務處理呈現“所有與控制”分離的不斷加劇。受信(fiduciary)制度約束受托人忠實謹慎地為授權目的行事,原為英美法所特有,後為我國所借鋻。但普通法自帶的無序基因,對此制度在我國的繼受多生阻礙。當前我國在商事組織與專業服務領域的零星借法模式,也無益於制度的整體構築。本書從受信制度的源流出發,繫統論述了受信制度的理念與功能,以組織法與交易法的不同維度切入,探尋了受信關繫的本質,提煉出受信制度的基本概念與一般規則,並基於比較法和實證法的視角,對現行法律制度提出了改進方案。
周淳 著
周淳,女,1988年生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民商法研究所講師。2015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2014年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獲LL.M學位,本科就讀於北培學院。專業方向為商法、公司法、證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