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001
一問題與意義001
二研究現狀的回顧006
三理論選擇與研究方法023
四本書的結構與脈絡028
第一章環境侵權法的經濟學本質030
一交易成本與外部性031
二責任規則034
第二章政策目標與功能定位040
一政策目標:效率還是公平?041
二主要功能:預防還是救濟?044
第三章歸責原則064
一環境侵權法歸責原則的基本類型064
二經濟分析模型及其理論前提066
三法定歸責原司法路徑076
四法律建議:效率考量、分配傾向與法律穩定083
第四章注意義務標準092
一“過失”的法教義學解釋093
二“過失”的經濟學界定096
三我國法律實踐099
四環境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注意義務標準105
第五章因果關繫舉證責任分配115
一我國環境侵權法中的三類規則115
二衝突的司法實踐——以“蝌蚪案”為例119
三規範法理論與經濟學邏輯124
第六章因果關繫證明133
一我國環境侵權法中的兩類因果關繫證明對像134
二為何以及如何鋻定結論135
三從事實原因到法律原因139
第七章補償性損害賠償148
一為何“賠償不足”?149
二可賠償損失與“無差異計算法”154
三“無法賠償的損失”與“漢德公式”計算法158
四我國環境侵權精神損害補償:問題與建議165
第八章懲罰性損害賠償173
一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建構的必要性173
二適用條件178
三數額計算182
第九章環境侵權法的局限性分析
——從環保法庭“無案可審”現像切入190
一現像與問題190
二制度運行成本194
三信息優勢201
四激勵效果206
參考文獻210
作為法學領域重要的跨學科研究路徑,法律的經濟學分析是近年來法學界發展十分迅速的一個流派和分支,以此作為方法論為法學領域的侵權責任法、交通事故認定等很多領域提供了很好的實證分析框架。以追求“公平”、“正義”或“保護弱勢群體”為關鍵詞的傳統侵權法理論難以克服被道德直覺所支配的尷尬,而相比之下,以效率或優選化社會總體福利為目標的經濟分析理論更有能力為法律決策者提供清晰指導。在法律經濟學視野中,環境侵權法律制度最重要的功能,既非提供救濟,也非填補損害,而是為當事人各方以合理成本控制污染事故風險創造很優激勵。環境侵權法律制度的經濟學目標被理解為最小化污染損失、污染預防成本和制度管理成本等三種成本之和,而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是在各方當事人之間合理分配實體法意義上的污染損失以及程序法意義上的舉證責任。基於這一觀念,本文運用經濟分析方法對我國環境侵權法律制度的主要構成要素進行效率評估,並在此基礎上為制度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