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黃書建 主編
定 價:48
出 版 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年08月01日
頁 數:516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1197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範圍及擔保方式】
●第三條 【擔保活動基本原則】
●第四條 【反擔保】
●第五條 【擔保合同無效及其法律後果】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保證的定義】
●第七條 【保證人的資格】
●第八條 【國家機關作為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第九條 【公益法人作為保證人的禁止】
●第十條 【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作為保證人的禁止與例外】
●第十一條 【強令提供擔保的禁止】
●第十二條 【共同保證】
●第二節 保證合同和保證方式
●第十三條 【保證合同的形式】
●第十四條 【優選額保證合同】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的內容】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
●部分目錄
黃書建主編的《擔保法司法實務要點與規範集成》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強調服務於司法,注重法條的實際運用,收集了大量判例資料,確保適用法律的正確性,猶以優選人民法院發布的公報案例為主,突出案例指導性。同時,從個案中概括司法裁判規則,以助於司法人員應對層出不窮的新型、疑難、復雜的擔保案例。對各法條適用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了詳盡的分析,統一各地司法人員的裁判思維。基於擔保法的適用性考慮,《擔保法司法實務要點與規範集成》在編寫過程中采用的是對擔保法進行逐條梳理的模式,即以擔保法條文為基礎,將相關擔保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既有判例等擔保資料統一彙總至擔保法相關條文中。
黃書建 主編
黃書建,男,1976年5月出生,江西省永豐縣人,華東政法學院刑法學碩士研究生,現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干部。2005年7月至2009年1月在餘姚市檢察院從事公訴工作。2009年2月至2016年5月在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從事民事審判、辦公室等工作。先後辦理各類刑、民案件500餘件,無一錯案。工作期間筆耕不輟,在《人民檢察》《檢察論叢》《檢察日報》《人民司法》《中國司法》《人民法院報》《人民法院案例選》《判解研究》《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法治研究》《河北法學》等各類刊物上發表文章100餘篇;參與申報優選人民法院、浙江省法學會、浙江省不錯人民法院、寧波市社科聯、寧波市發展研究中心的一般、重點課等
編寫說明擔保法,是指調整債務人、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所發生的民商事關繫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擔保法橫跨物權法、債權法兩大領域,是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對於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我國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擔保法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將愈加凸顯。我國現行擔保法於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1995年10月1日起實施,迄今為止已有二十二年的歷史。二十二年期間,社會經濟生活發生了深刻的變遷,諸多的民商事制度都進行了重大的調整。德國歷史法學派創始人薩維尼指出,法律自制定公布之時起,即逐漸與時代脫節。擔保法制定之初設計的擔保責任及形式具有特定的時代性,已經難以適應日益變遷的經濟生活。為彌合擔保法與司法實踐的裂痕,充分發揮擔保制度在促進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和確保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