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價值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價值
第二節 國內外研究現狀和研究動態分析
一、國內研究現狀
二、國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動態分析
第三節 研究內容、具體思路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主線
二、主要內容和具體思路
三、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難點與創新之處
一、研究難點
二、創新之處
第二章 司法傳統的基本維度及其認同機理
第一節 司法傳統的基本維度
一、理性的維度
二、經驗的維度
第二節 司法的實踐理性與經驗的關繫
一、經驗源自實踐認知
二、實踐理性高於經驗
三、實踐理性與經驗的統一
第三節 司法傳統的認同機理
一、實踐理性與經驗的歷史轉換
二、實踐理性與經驗造就傳統
三、實踐理性與經驗的現代認同
第三章 邊區司法傳統認同的實踐理性進路
第一節 邊區司法的實踐理性的框架性分析
一、政治理性與司法的政治化
二、社會理性與司法的治理化
三、規範理性與司法的正規化
四、政治理性、社會理性與規範理性的關繫
第二節 邊區司法的實踐理性進路的價值取向
一、警惕司法的“歷史虛無主義”的危害
二、防止司法的“法律虛無主義”的傾向
三、協調司法的立場、原則和方法之間的關繫
四、破解邊區司法傳統的“認同危機”問題
第四章 邊區司法的政治化的實踐理性認同
第一節 邊區司法的政治化的話語內涵
一、司法的初始政治化
二、司法的運行政治化
第二節 邊區統一戰線政策指導下的司法體制實踐
一、共產黨領導司法機關的歷史使然與政治要求
二、共產黨型司法與國民黨司法黨化的合理界分
三、司法繫統的形式統一與“六法全書”的適用
第三節 邊區民主集中制政權原則的司法體制實踐
一、民意機關選舉法院院長和監督法院
二、政府領導下的審判獨立體制的優化
第四節 邊區司法與政治的實踐關繫的認同
一、司法的意識形態認同
二、司法的政權屬性認同
三、政黨領導司法的認同
四、政治改善司法的認同
第五章 邊區司法的治理化的實踐理性認同
第一節 邊區司法對社會問題的“治理”
一、封建迷信的治理
二、婚姻習俗的治理
三、煙毒禍患的治理
四、“二流子”的治理
第二節 邊區的調解型司法的治理機制
規範的協調共治
主體的互動合作
第三節 邊區治理化司法的實踐場域
一、從戰場到法場
二、從法庭到家庭
三、從監獄到社會
第四節 邊區司法與社會的實踐關繫的認同
一、司法改造社會心理的認同
二、司法塑造法治社會的認同
三、司法與社會互動的認同
第六章 邊區司法的正規化的實踐理性認同
第一節 邊區司法的“正規化”:對舊正規化的揚棄
一、舊正規化的接受
二、舊正規化的批判
第二節 邊區司法正規化發展的原則
一、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法律自主性原則
三、從實際出發原則
第三節 邊區司法正規化發展的實踐路徑
一、調解
二、司法業務獨立
三、人權保障
第四節 邊區司法與規範的實踐關繫的認同
一、獨立化司法的認同
二、專業化司法的認同
三、城鄉結合司法的認同
四、規範化司法的認同
第七章 邊區司法傳統認同的方法論意蘊
第一節 政治認同
一、聚焦司法的政治屬性認同
二、促進司法與政治協調發展
第二節 社會認同
一、聚焦司法的社會屬性認同
二、優化司法的社會治理功能
第三節 制度認同
一、聚焦司法的法律屬性認同
二、理性推進司法正規化發展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本書圍繞“司法與政治、司法與社會、司法與法律的關繫”的核心問題,以政治化、治理化與正規化為邏輯次序,研究目標聚焦陝甘寧邊區司法傳統的政治認同、社會認同與制度認同。邊區司法傳統中的“堅持黨的領導、從實際出發、群眾路線、依法審判、保障人權”的核心精神,已經為當代中國司法制度和司法文化所繼承和延續。邊區司法傳統的認同是對邊區司法的歷史合理性的承認、認可或者共識。本書以實踐理性為研究進路,從邊區司法體制、功能和規範展開研究,對邊區司法的政治屬性、社會屬性以及法律屬性的承認、認可或者共識。本書有力闡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體繫來源於中國共產黨革命時期司法的豐富理論和實踐,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有其深厚的革命傳統淵源,體現了黨的特色司法制度體繫的傳承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