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姚顯森著 著
定 價:66
出 版 社:中國法律圖書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8年12月01日
頁 數:244
裝 幀:平裝
ISBN:9787519729639
●目錄導言第一章疑罪從無原則及其實施的基本範疇一、疑罪從無的含義及其原則屬性(一)疑罪從無的含義(二)疑罪從無的原則屬性二、疑罪從無原則的四重意蘊(一)認識論意義上的疑罪從無原則(二)社會資源整合論意義上的疑罪從無原則(三)權力論意義上的疑罪從無原則(四)過程論意義上的疑罪從無原則第二章疑罪從無原則及其實施的基本理論一、疑罪從無原則的正當性理論(一)人權保障理論(二)司法公正理論(三)法律秩序理論(四)訴訟效益理論二、疑罪從無原則實施的理論依據(一)刑罰功能有限性理論(二)社會治理協同理論(三)特殊救濟類型理論第三章疑罪案件處理的基本經驗一、疑罪處理的中國經驗(一)古代中國疑罪處理原則及其實施(二)近代中國疑罪處理原則及其實施(三)新中國疑罪處理原則及其實施二、疑罪處理的域外經驗(一)大陸法繫國家的疑罪處理(二)英美法繫國家的疑罪處理第四章認識論視角:疑罪的客觀性與法定性一、疑罪的客觀性(一)案件事實具有歷史性(二)案件事實認定具有條件性二、疑罪的法定標準(一)疑罪認定標準的相對獨立性(二)疑罪認定標準的完善第五章資源整合論視角:構建疑罪難題協同破解機制一、疑罪難題的主要表現(一)犯罪分子仍然逍遙法外(二)被害人無法直接得到賠償(三)社會秩序難以恢復二、疑罪難題的生成邏輯(一)國家責任失位(二)個人責任錯位(三)社會責任缺失三、完善疑罪難題的合力破解機制(一)國家責任的承擔(二)個人責任的分擔(三)社會責任的擔當第六章權力論視角:優化疑罪從無權力運行機制一、疑罪從無權力運行障礙的主要表現(一)偵查機關不享有疑罪處理權(二)審查起訴機關不願行使存疑不起訴決定權(三)審判機關不敢輕易作出證據不足無罪判決二、疑罪從無權力運行障礙的主要原因(一)疑罪案件偵查權的立法定位不夠明確(二)疑罪案件審查起訴權運行機制不夠合理(三)疑罪案件審判權保障機制不夠完善三、疑罪從無權力運行機制的完善路徑(一)明確不同階段疑罪案件處理權的本質屬性與功能定位(二)健全疑罪案件處理權的運行機制第七章過程論視角:完善疑罪從無處理過程一、疑罪處理過程的獨立性及該過程的多重功能(一)疑罪處理過程的獨立性(二)疑罪處理過程的多重功能二、疑罪從無權利實現過程及其完善(一)疑罪從無權利的實踐證成(二)疑罪從無權利的邏輯證成(三)疑罪從無權利的性質解析(四)疑罪從無權利實現過程的完善三、疑罪從無特殊救濟過程的完善(一)證據不足無罪判決特殊救濟實踐存在的突出問題(二)證據不足無罪判決的特殊救濟原理(三)證據不足無罪判決特殊救濟的實現路徑第八章繫統論視角:繫統完善疑罪從無原則實施機制一、繫統論意義上疑罪從無原則實施機制的內涵(一)疑罪從無原則實施機制的含義(二)疑罪從無原則實施繫統的含義二、疑罪從無原則實施繫統的現有缺陷(一)疑罪從無原則實施繫統的實體性缺陷(二)疑罪從無原則實施繫統的程序性缺陷(三)疑罪從無原則實施的救濟缺陷三、疑罪從無原則實施機制的繫統完善(一)健全疑罪從無處理實體權益保護機制(二)完善疑罪從無處理程序權益實現機制(三)完善實體與程序並重型疑罪從無處理救濟機制參考文獻後記
對證據不足的疑罪案件作出從無處理,是無罪推定原則的應有之義,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我國明確要求“堅持疑罪從無原則”,現行法也規定了不同訴訟階段疑罪案件從無處理方式。然而,受“疑罪惟輕”“疑罪從掛”等傳統認識與實踐的消極影響,在現有處理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疑罪案件屢屢演化成冤假錯案。有鋻於此,應正確認識疑罪案件,深入理解疑罪從無原則的含義、理論依據與價值基礎,優化疑罪從無處理過程,合理配置公安司法機關疑罪從無權力,依法賦予被追訴人疑罪從無權利,著力構建疑罪難題合力破解機制,繫統完善疑罪從無原則實施機制。
姚顯森著 著
姚顯森,河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多倫多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出版專著3部,主編教材2部。在《法商研究》《現代法學》《法學論壇》《政法論叢》《法律方法》《人大法律評論》等CSSCI刊物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省部級項目3項、地廳級項目10餘項,參與各級各類項目20餘項。獲評“湖北省2015年度社會科學成果二等獎”、“河南省2015年度社會科學成果二等獎”、“湖北省2012年很好博士學位論文”、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四個特別程序’公訴理論研究專題征文活動”二等獎、河南省教育廳“2014年度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很好成果”一等獎。獲評“河南大學2015-2017等
序顯森博士邀我為他的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疑罪從無原則及其實施機制研究》作序,作為他的博士生指導教師,我感到很高興。一則因顯森博士在讀博期間刻苦鑽研、勤於思考、嚴謹治學、誠信做事,畢業後的幾年來,具有相當分量的研究成果相繼問世,令我很欣慰。二則因該選題具有很強的問題意識,而且內容翔實、論證規範、視角獨特、方法得當,是疑罪案件處理乃至刑事司法領域一部具有參考價值的著作。疑罪是古今中外刑事司法工作者都會面臨的疑難問題,也是刑事司法理論應當涵攝的重點內容之一。古羅馬法中的“有疑,為被告人之利益”是大陸法繫國家疑罪從無原則的起源,但是,該項原則在當時僅用於解決事實不明而不用於解決法律疑問,並普遍規定疑罪處理前應補充收集證據。英美法繫國家將存在合理懷疑作為適用疑罪處理的實體標準,嚴格法官在辦理疑罪案件時的庭外證據調查權。從處理方式上,國外疑罪處理經歷了訴諸神靈、訴諸被追訴人及至基於無罪推定原等